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选用原则有哪些
zsd_2056207872
2022年09月15日 17:02:25
来自于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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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剩余不动作电流 1、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 在规定的条件下,使剩余(漏电)电流保护器动作的剩余(漏电)电流,用有效值(r、m、s)表示,它具有0.006、0.01、0.03、0.1、0.3、0.5、1、3、10、20、30A等规格。 2、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 I△no 在规定的条件下,剩余(漏电)电流保护器不动作的剩余(漏电)电流。I△no的值通常是I△n的一半,即I△no=1/2

知识点:剩余不动作电流

1、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

在规定的条件下,使剩余(漏电)电流保护器动作的剩余(漏电)电流,用有效值(rms)表示,它具有0.0060.010.030.10.30.513102030A等规格。

2、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 I△no

在规定的条件下,剩余(漏电)电流保护器不动作的剩余(漏电)电流。I△no的值通常是I△n的一半,即I△no=1/2I△n

3、单相负载时不动作过电流的极限值

单相负载不动作过电流的极限值是指:在没有剩余电流的情况下,能够流过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不论极数多少)而不导致其动作的最大单相过电流。

4、剩余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

剩余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是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性能条件下,能够接通,在分断时间内,能承受和分断的预期剩余(漏电)电流值,而不导致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失去保护性能。


相关推荐链接:

1、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正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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