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加强本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建建材〔2022〕4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以下简称构件)管理,促进构件质量提升,现将《加强本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加强本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建建材〔2022〕4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以下简称构件)管理,促进构件质量提升,现将《加强本市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全文附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闽政办〔2022〕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文附下
关于《建德市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杭州市关于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做好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全面推动绿色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建德市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予公示期内反馈至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德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占霞,联系方式:0571—64090081,地址:建德市新安路188号建设大厦,邮编 311600。
附件:建德市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
全文附下
河北新政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每年500万补贴
8月29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开展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1、重点在有面向农村地区装配式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县开展试点,由农户自主建设500户以上、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装配式农村住房;
2、到2025年底之前,稳步推进,久久为功,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新型住房建造方式的意愿显著增强,新建农村住房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3、省财政厅每年安排500万元,采取压年补助方式支持试点建设。
以下为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