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贴钢板加固时,还需要有一定的锚固长度,和钢筋一样,锚固长度是保障两者协调变形的基础,钢板受拉破坏之前肯定需要保证钢板和混凝土之间不发生错动,这样才能充分利用钢板的强度,保证安全。 01 对受弯构件正弯矩区的正截面加固,其受拉面沿轴向粘贴的钢板的截断位置,应从其强度充分利用的截面算起,取不小于按下式确定的粘贴延伸长度: lsp≥(?sp*tsp/?bd)+200 (9.2.5)
粘贴钢板加固时,还需要有一定的锚固长度,和钢筋一样,锚固长度是保障两者协调变形的基础,钢板受拉破坏之前肯定需要保证钢板和混凝土之间不发生错动,这样才能充分利用钢板的强度,保证安全。
01
对受弯构件正弯矩区的正截面加固,其受拉面沿轴向粘贴的钢板的截断位置,应从其强度充分利用的截面算起,取不小于按下式确定的粘贴延伸长度:
lsp≥(?sp*tsp/?bd)+200 (9.2.5)
式中:lsp——受拉钢板粘贴延伸长度(mm);
tsp——粘贴的钢板总厚度(mm);
?sp——加固钢板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bd——钢板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强度设计值(N/mm2),取?bd=0.5?t;?t为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值采用;当?bd计算值低于0.5MPa时,取?bd为0.5MPa;当?bd计算值高于0.8MPa时,取?bd为0.8MPa。
括号中的(?sp*tsp/?bd)是怎么来的呢。是根据钢板和混凝土之间粘结力大于钢板截面承载力能力,即lsp*b*?bd≥tsp*b*?sp,两边约掉钢板宽度b,就得到lsp≥(?sp*tsp/?bd),在加上200考虑一些不利因素,就是一些构造措施,所以粘钢的锚固长度就这么计算出来了。
02
对于框架梁和独立梁,还需要把钢板延伸到支座边和柱边,如果延伸到支座边不满足上面那个锚固长度的公式,还需要在端部锚固区加U型箍板:
此时,U形箍板数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svb1≤2?bdhsp时
?spAsp≤0.5?bdlspb1+0.7n?svbspb1 (9.2.6-1)
2 当?svb1>2?bdhsp时
?spAsp≤0.5?bdlspb1+n?bdbsphsp (9.2.6-2)
式中:?sv——钢对钢粘结强度设计值(N/mm2),对A级胶取为3.0MPa;对B级胶取为2.5MPa;
Asp——加固钢板的截面面积(mm2);
n——加固钢板每端加贴U形箍板的数量;
b1——加固钢板的宽度(mm);
bsp——U形箍板的宽度(mm);
hsp——U形箍板单肢与梁侧面混凝土粘结的竖向高度(mm)。
如果锚固长度不够,可以通过粘钢和U型钢板之间的粘结力来保证,但是这个力是需要通过U型箍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传递到混凝土侧面上的,所以根据U型箍与钢板粘结力、U型箍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相对大小分成两类:?svb1≤2?bdhsp,U型箍与钢板粘结力小于U型箍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所以最终的粘结力由U型箍与钢板粘之间粘结力控制,即第一个公式后半部分就是钢与钢之间的粘结力,0.7是折减系数,第一部分是粘钢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同理,第二个公式也是如此,?svb1>2?bdhsp,粘结力由U型箍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控制,第二个公式后半部分可以看成折减系数0.5,但是分为两侧还需乘以2,所以折减系数为1。
tips:不知为何规范只规定了框架梁和独立梁,次梁如果粘钢延伸到主梁两端,锚固长度也不够该怎么处理呢?是否可以借鉴这个公式?规范并未提及。
03
对受弯构件负弯矩区的正截面加固,钢板的截断位置距充分利用截面的距离,除应根据负弯矩包络图按公式确定外,尚宜按本规范的构造规定。
1.支座处无障碍时,钢板应在负弯矩包络图范围内连续粘贴;其延伸长度的截断点应按本规范第9.2.5条的原则确定。在端支座无法延伸的一侧,尚应按本条第3款的构造方式(图9.6.4-2)进行锚固处理。
2.支座处虽有障碍,但梁上有现浇板时,允许绕过柱位,在梁侧4倍板厚(4hb)范围内,将钢板粘贴于板面上(图9.6.4-1)。
3.当梁上负弯矩区的支座处需采取加强的锚固措施时,可采用图9.6.4-2的构造方式进行锚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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