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在线监测设备量程选择 问: 废气的三项指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由原先的100mg/m3 、400mg/m3、500mg/m3,变更为30mg/m3、100mg/m3、300mg/m3。而现在使用的在线监控的检测器量程分别为200mg/m3,1000mg/m3,1000mg/m3,远远超出新标准的上限,如果需要调整废气在线监控的检测器量程,需要参照什么标准,执行哪些手续。
CEMS在线监测设备量程选择
问: 废气的三项指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由原先的100mg/m3 、400mg/m3、500mg/m3,变更为30mg/m3、100mg/m3、300mg/m3。而现在使用的在线监控的检测器量程分别为200mg/m3,1000mg/m3,1000mg/m3,远远超出新标准的上限,如果需要调整废气在线监控的检测器量程,需要参照什么标准,执行哪些手续。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答: 需要调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检测器量程,需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9.3.3中示值误差、响应时间、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及准确度的要求。调整后应当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1〕3号)的要求做好验收登记备案。
关于是否需要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
问: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三)规定:危险废物焚烧企业、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监测因子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氯化氢、炉膛温度等参数。我公司为危险废物焚烧企业,已按照上述要求设置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四)规定: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我公司有部分危废贮存仓库排气筒环评设计风量大于3万立方米,请问是否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答: 您好,根据要求需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咨询关于低浓度颗粒物监测频次要求和现场
采集同步双样的问题
问: 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部长信箱有关回复要求颗粒物监测不少于三次取均值评价,然而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要求现场单次采样体积不少于1m3,正常来说采样时间需达到1h左右,即现场按照技术规范监测低浓度颗粒物时完成了三个1h平均浓度,取均值为3h内的平均浓度。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或(GB16297-1996)均要求企业任何1h排放浓度不得超过限值,那么评价颗粒物监测数据是否超标时是三次监测数据其平均值不超限值即可还是要求三次颗粒物监测1h平均数据均不得超标。 或者当时间有限低浓度颗粒物采样频次未达到三次,或者监测过程中有样品不符合质控要求失效,能否以单次监测出的1h平均浓度判断颗粒物超标并作为监督执法的依据。 另外根据HJ 836-2017第7.3.8规定在采集同步双样时,每个样品均应采集同步双样,第10.3.8明确了在采集同步双样时对同步双样的质控要求并在附录A中进行了详述,但标准并没有对同步双样测试频次和数量进行硬性规定,且在现场测试过程中多数监测平台和监测孔很难满足同步双样测量要求,在现场在已经做了至少一天一次全程序空白作为质控样的情况下,有无必要每次低浓度颗粒物测量都进行同步双样测试。
答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 HJ 836 低浓度颗粒物采几个样品问题的回复”,《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836-2017 )属于监测方法标准,规范的是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实际监测工作中,样品的采集数量、频次等还应符合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或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836-2017 )标准中规定:全程序空白应在每次测量系列过程中进行一次,并保证至少一天一次。任何低于全程序空白增重的样品均无效。并在 7.3.8 规定,采集同步双样时,每个样品均应采集同步双样,同步双样的采集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10.3.8 测定同步双样时,同步双样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允许的最大相对偏差。同时, 10.3.1 要求现场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 HJ/T397 中现场采样质量保证措施的要求。 HJ/T397 标准 13.3.2 ( L )要求为保证监测质量,测定低浓度颗粒物宜采用 ISO12141 方法。 ISO12141 方法 9.6 要求每天或者每次系列测量结束后,采集整体空白样品。建议咨询人在监测时,应按照监测对象所执行的排放标准执行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