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量组合与立面处理 本节主要探讨外部体形处理中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问题。 所谓普遍性、一般性问题,就是不论哪种类型的建筑都必须遵循的共同的原则——多样统一。 1.主从分明、有机结合 一幢建筑物, 不论它的体形怎样复杂,都不外是由一些基本的几何形体组合而成的。 体量组合,要达到完整统一, 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要建立起一种秩序感。
三、体量组合与立面处理
本节主要探讨外部体形处理中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问题。 所谓普遍性、一般性问题,就是不论哪种类型的建筑都必须遵循的共同的原则——多样统一。
1.主从分明、有机结合
一幢建筑物, 不论它的体形怎样复杂,都不外是由一些基本的几何形体组合而成的。
体量组合,要达到完整统一, 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要建立起一种秩序感。
那么从哪里人手来建立这种秩序感呢?体量是空间的反映,而空间主要又是通过平面来表现的,要保证有良好的体量组合,首先必须使平面布局具有良好的条理性和秩序感。
(1)主从分明
传统的建筑、特别是对称形式的建筑体现得最明显。突出主体的方法很多,在对称形式的体量组合中,一般都是使中央部分具有较大或较高的体量,少数建筑还可以借特殊形状的体量来达到削弱两翼以加强中央的目的。
不对称的体量组合也必须主从分明。至于突出主体的方法,则和对称的形式一样,也是通过加大、提高主体部分的体量或改变主体部分的形状等方法以达到主从分明的。
(2)有机结合
有机结合就是组成整体的各要素之间,必须排除任何偶然性和随意性,而表现出种互为依存和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显现出一种明确的秩序感。
前提:即整体是由若干个小体量集合在一起组成的。
由“组合”而构成的整体,必然可以分解成为若干部分,于是各部分之间就可以呈现出主与从的差别,以及连接是否巧妙的问题。
用“挖除”的方法形成整体,便不能或不易分解成为若干部分,既然是这样,就无所谓主,也无所谓从,更读不上什么有机结合了。
2.体量组合中的对比与变化
(1)方向性的对比;
最基本和最常见的是方向性的对比。所谓方向性的对比,即是指组成建筑体量的各要素,由于长、宽、高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同,各具一定的方向性,交替地改变各要素的方向,即可借对比而求得变化。
(2)形状的对比;
不同形状体量组合而成的建筑体形,将可以利用各要素在形状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对比以求得变化。与方向性的对比相比较,不同形状的对比往往更加引人注目。
(3)直与曲的对比。
直线的特点是明确、肯定,并能给人以刚劲挺拔的感觉:曲线的特点是柔软、活泼而富有运动感。在体量组合中,巧妙地运用直线与曲线的对比,将可以丰富建筑体形的变化。
3.稳定与均衡的考虑
(1)稳定
人的审美观念总是和一定的技术条件相联系着。在古代,由于采用砖石结构的方法来建造建筑,因而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循金字塔式的稳定原则。可是今天,由于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则没有必要为传统的观念所羁绊。例如采用底层架空的形式,这不仅不违反力学的规律性,而且也不会产生不安全或不稳定的感觉。
(2)均衡
由具有一定重量感的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的建筑体量,一旦失去了均衡,就可能产生畸重畸轻、轻重失调等不愉快的感觉。
传统建筑的体量组合, 均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称形式的均衡;另类是不对称形式的均衡。前者较严谨,能给人以庄严的感觉,后者较灵活,可以给人以轻巧和活泼的感觉。建筑物的体量组合究竟取哪一种形式的均衡, 则要综合地看建筑物的功能要求、性格特征以及地形、环境等条件。
某些新建筑,则更多地考虑到从各个角度、特别是从连续运动的过程中来看建筑体量组合是否符合于均衡的原则。由于这种差别,则比较强调把立面和平面结合起来,并从整体上来推敲研究均衡问题,这就是说它所注重的是动观条件下的均衡(或称三度空间内的均衡)。如果说均衡必须有一个中心的话,那么传统建筑的均衡中心只能在立面上,而某些新建筑则应当在空间内。
4.外轮廓线的处理
(1)细部装饰求得轮廓线变化
我国传统的建筑的屋顶变化丰富多彩。
对于我国传统建筑的这种优良传统,迄今仍然不乏借鉴的价值。例如北京火车站、民族文化宫、中国美术馆等建筑,外轮廓线的处理,大体上是沿用传统的形式。
(2)通过体量组合来研究建筑物的整体轮廓变化,而不应沉溺在繁琐的细节变化上。
现代建筑尽管体形、轮廓比较简单,但在设计中必须通过体量组合以求得轮廓线的变化。
例如某些高层建筑,虽然主体结构基本上像一具火柴盒子,但如果能够利用电梯的机房或其它公共设施,而在屋顶上局部地凸起若干部分, 这将有助于打破外轮廓线的单调感。如广州白云宾馆、南京丁山宾馆等就是以这种方法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比例与尺度的处理
(1)比例
在设计过程中首先应该处理好建筑物整体的比例关系。也就是从体量组合入手来推敲各基本体量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以及各体量之间的比例关系。
建筑基本体量的比例关系会受到功能的制约,设计者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变更这种比例关系的,然而却可以有用空间组合的灵活性来调节基本体量的比例关系。
例如人民大会堂,由于建筑整体比例过于扁长,设计者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把它分成若干段,从而改变了建筑物的比例关系,使人看上去并不感到过分地扁长。
在推敲建筑物基本体量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时,还应当考虑到内部分割的处理。
例如长、宽、高完全相同的两块体量,块采用竖向分割的方法:另块采用横向分割的方法,那么前一块将会使人感到高一些、短一些;后一块将会使人感到低一些、长一些。一个有经验的建筑师,应当善于利用墙面分割处理来调节建筑物整体的比例关系。
(2)尺度
比例是讨论各要素之间相对的度量关系,而尺度讨论的则是各要素之间的绝对的度量关系。
整体建筑的尺度处理包含的要素
a.窗台
一般的窗台都具有比较确定的高度(一米左右), 它如一把尺,通过它可以“量”出整体的大小。窗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随着层高的变化,它既可以大,又可以小,是-种不确定的要素。在立面处理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建筑物层高很低,有的层高很高,如果处理的不当,其结果不是使高大的建筑物显得矮小,就是使较小的建筑物显得高大。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在于窗的处理不当。只有按照实际大小分别选用不同形式的窗,才能正确地显示出建筑物各自不同的尺度感。
北京电报大楼、北京火车站这两幢建筑,正是通过特殊形式的窗从而显示出其应有的尺度感,它们的层数不多,但却可以和一般5~ 6层的办公楼等量齐观。
b.其它细部
在设计中切勿把各种要素按比例放大,尤其是一些传统的花饰、纹样,它们在人的心目中早已留下某种确定的大小概念,一但放得过大就会使人对整体估量得不到正确的尺度感。
例如某些大型公共建筑,本来的意图是想获得一种夸张的尺度感, 但是许多细部又是传统纹样的放大,结果是事与愿违,大而不见其大。
6.虚实与凹凸的处理
虚与实,凹与凸在构成建筑体形中,既是互相对立的,又是相轴相成的。
(1)虚实处理
虚的部分如窗,由于视线可以通过它而及于建筑物的内部,因而常使人感到轻巧、玲珑、通透,实的部分如墙、垛、柱等,不仅是结构支撑所不可缺少的构件,而且从视觉上讲也是“力”的象征。
虚和实虽然缺不可, 但在不同的建筑建筑物中各自所占的比重却不尽相同。决定虚实比重主要有两方面因素:其一是结构;其二是功能。
a.相对集中
把虚的部分和实的部分都相对地集中在一起,而使某些部分以虚为主,虚中有实;另外些部分以实为主, 实中有虚。这样,不仅就某个局部来讲虚实对比十分强烈,而且就整体来讲也可以构成良好的虚实对比关系。
b.虚实穿插
例如使实的部分环抱着虚的部分,而又在虚的部分中局部地插人若干实的部分;或在大面积虚的部分,有意识地配置若干实的部分。这样就可以使虚实两部分互相交织、穿插,构成和谐悦目的图案。
(2)凹凸处理
作用:
丰富建筑体形的变化,
增强建筑物的体积感
产生光和影的变化
7.墙面和窗的组织 (点击左侧标题查看开窗合集哦)
(1)完全均匀地排列窗洞
有相当多的建筑由于开间、层高都有定的模数,由此而形成的结构网格是整齐一致的。为了正确地反映这种关系,窗洞也只好整齐均匀地排列。这种墙面常流于单调,但如果处理得当,例如把窗和墙面上的其它要素(墙垛、竖向的格线、槛墙、窗台线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并交织成各种形式的图案,同样也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2)大小窗相结合
有些建筑,虽然开间一致,但为适应不同的功能要求,层高却不尽相同,利用这一特点, 可以采用大小窗相结合,并使一个大窗与若干小窗相对应的处理方法。这不仅反映了内部空间和结构的特点,而且又具有优美的韵律感。
(3)窗洞成双成对地排列。
例如某些办公楼建筑,可使窗洞偏于开间的一侧,这样,每两个开间的窗洞集中成一组, 反映在立面上窗洞就呈现为两两成对地重复出现。这种形式的开窗处理也具有一种特殊的韵律感。
(4)整个墙面的线条组织和方向感
强调竖向感,而尽量缩小立柱的间距,并使之贯穿上下,与此同时又使窗户和槛墙尽量地凹入立柱的内侧,从而借凸出的立柱以加强竖向感。
强调横向感。这种处理的特点是:尽量使窗洞连成带状,并最大限度地缩小立柱的截面,或者借助于横向连通的遮阳板或槛墙与水平的带形窗进行对比(虚实之间),从而加强其横向感。
采用竖向分割的方法常因挺拔、俊秀而使人感到兴奋;采用横向分割的方法则可以使人感到亲切、安定、宁静。如果把上述两种处理手法综合地加以运用,则会出现一种交错的韵律感。
8.色彩、质感的处理
对于建筑色彩的处理,把强调调和与强调对比看成是两种互相对立的倾向。
对比可以使人感到兴奋,但过分的对比也会使人感到刺激。人们一般习惯于色彩的调和,但过分的调和则会使人感到单调乏味。
人们常常把灰色看成是“安全的颜色”,这是因为它可以和任何颜色相调和。使用灰色虽然保险,却不免失之平庸。
色彩处理和建筑材料的关系十分密切。我国古典建筑以金碧辉煌和色彩瑰丽而见称,当然离不开琉璃和油漆彩画的运用。解放后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除琉璃外还运用了各种带有色彩的饰面材料如面砖、大理石、水磨石等新的建筑材料。
就性质来讲色彩和质感却完全是两回事。色彩的对比和变化主要体现在色相之间、明度之间以及纯度之间的差异性:而质感的对比和变化则主要体现在粗细之间、坚柔之间以及纹理之间的差异性。在建筑处理中,除色彩外,质感的处理也是不容忽视的。
质感效果直接受到建筑材料的影响和限制。在古代,人们只能用天然材料来建造建筑,其质感处理也只能局限在有限的范围内来作选择。此后,每出现一种新材料,都可以为质感的处理增添一种新的可能。由此看来,随着材料工业的发展,利用质感来增强建筑表现力的前景则是十分宽广的。
9.装饰与细部的处理
装饰在建筑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众说纷纭,有些观点甚至是截然对立的。
通过反复争论,对装饰在建筑中的地位和作用,似乎可以给予适当估计:从发展的总趋势看,建筑艺术的表现力主要应当通过空间、体形的巧妙组合;整体与局部之间良好的比例关系;色彩与质感的妥善处理等来获得,而不应企求于繁琐的、矫揉造作的装饰。但也并不完全排除在建筑中可以采用装饰来加强其表现力。不过装布的运用只限于重点的地方,并且力求和建筑物的功能与结构有巧妙地结合。
就整个建筑来讲,装饰只不过是属于细部处理的范畴。在考虑装饰问题时一定要从全局出发,而使装饰隶属于整体,并成为整体的-个有机组成部分,任何游离于整体的装饰,即使本身很精致,也不会产生积极的效果,甚至本身愈精致,对整体统的破坏性就愈大。
装饰纹样图案的题材,可以结合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及性格特征而使之具有某种象征意义。
装饰纹样的图案设计,也存在着继承与创新的问题。
装饰纹样的疏密、粗细、隆起程度的处理,必须具有合适的尺度感。
建筑装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雕刻、绘画、纹样外,其它如线脚、花格墙、漏窗等都具有装饰的性质和作用,对于这些细部都必须认真地对待并给予恰当的处理。
知识点:建筑外部体形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