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体形庞大、复杂多变和整体难分等特点,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种多,特别是高处坠落作为安全事故“五大伤害”的主要内容,其事故起数占到事故总数的50%左右,必须重视其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及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涉及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体形庞大、复杂多变和整体难分等特点,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种多,特别是高处坠落作为安全事故“五大伤害”的主要内容,其事故起数占到事故总数的50%左右,必须重视其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及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涉及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2)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记录。应对初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应根据要求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位置。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另还有文字辅助标志等特定提示信息的标志。
(4)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5)对施工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
(6)高处作业应按现行标准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7)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
当遇有 6 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雪天气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防护栏杆的设置与搭设;
(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用具与设施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
(6)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
(7)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材料和设备产品合格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
应有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防护栏应为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志,盖件应为黄或红色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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