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陕西位于黄河流域腹地,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自古以来,水土保持一直作为旱作农业生产和向水旱灾害作斗争的主要措施,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逐步发展、探索,不断实践总结,形成独具特色的治理方式方法。站在新时代的视角,立足陕西黄河流域环境特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审视当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行动和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 要: 陕西位于黄河流域腹地,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自古以来,水土保持一直作为旱作农业生产和向水旱灾害作斗争的主要措施,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逐步发展、探索,不断实践总结,形成独具特色的治理方式方法。站在新时代的视角,立足陕西黄河流域环境特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审视当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行动和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题词:
历代 陕西黄河流域 水土流失治理 实践与探索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陕西黄河流域涉 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杨凌全境和商洛市洛南县、商州区、丹凤县,共82个县(市、区),共14.33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86万平方公里,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陕西黄河流域又地处黄土高原腹地,自古以来对治山治水、控制水土流失都做过不懈的探索和努力。人类在与自然的斗争中不断实践、发展、总结,形成独具特色的治理方式方法。站在新时代的视角,审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行动和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义重大。
古代,陕西的水土保持一直作为农业生产和向水旱灾害作斗争的措施,逐步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西汉平帝元始四年,黄河在河南开封决口,长安人大司马史张戎言:“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诸郡,以至京师东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干燥,少水时也,故使河流迟,贮淤而稍浅;雨多水暴至,则溢决。而国家数堤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由筑 垣 而居水也。可各顺从其性,毋复灌溉,则百川流行,水道自利,无溢决之害矣。”张戎在这次议论中,明确提出了黄河成灾的原因是多沙,治河的办法应用水力刷沙。这是早期提出从解决泥沙问题入手来根治黄河观点的人之一,这个倡议在当时虽未起作用,但却揭示了黄河成灾的客观规律,为后世人治河提供了重要依据。
宋神宗时,著名的政治家和科学家沈括,任陕西延州知州兼富延路经略安抚使。他在任职期间(1080—1081)不但卓立军功,还细致地考察了黄土高塬水土流失和无定河上游流沙情况等,并将考察的情况与卓见收入了他晚年所著的《梦溪笔谈》之中。他认为:黄土高塬和丘陵及沟壑的出现以及华北大平原的形成,皆“水凿”之力。这种力量使河谷下切,高塬丘陵出现,深沟巨壑“水行地中,不减百余尺”,并借这种力量长期冲刷搬迁着黄土高塬的泥沙,使“其泥秽东流,皆为大陆之土,此理必然”。这是中国最早揭示水土流失规律以及华北大平原形成与上游水土流失关系的论著。这个流水侵蚀观点比苏格兰人郝登在1780年提出同样的观点早600多年。沈括对淤田非常赞赏。熙宁五年(1072)他曾利用“层堰式”水平积差当测量地形放淤农田,并同当时反对淤田法的舆论进行了争论。他在《梦溪笔谈》第二百三十条中写道:“或谓侵蚀民田,岁失边粟之入。此殊不然。深、冀、沧、瀛间,惟大河、滹
沲、漳水所淤,方为美田;淤淀不至处,悉是斥卤,不可种蓺
。异日惟是聚集游民,刮咸煮盐,颇干盐禁,时为寇盗。自为潴泺,奸盐遂少,而鱼蟹 菰 苇之利,人亦赖之。”在四百二十九条中写道:“论者以谓《史记》所载‘泾水一斛,其泥数斗,且粪且溉,长我禾黍’,所谓‘粪’即‘淤’也。予出使至宿州,得一石碑,乃唐人凿六陡门,发汴水以淤下泽,民获其利,刻石以颂刺史之功。则淤田之法,其来盖久矣。”可见引洪漫地的古老水土保持措施,陕西尤先。
明世宗时,周用倡沟洫治河之议(周用,明世宗时任吏部尚书于嘉靖二十二年〔1543〕):“治河、垦田,事实相因,水不治则田不可治,田治则水当益治,事相表里。若欲为之,莫如古人所谓沟洫者尔”;“天下皆修沟洫,天下皆治水之人”。清时,沈梦兰又著《五省沟洫图说》,他认为“水聚积起来就生害,分散开就有利,弃掉了可以生害,利用他也可以生利……陕西的浐河、渭河……大水时河水混浊,流势很凶,甚且溃决成灾,水落时河水挟带泥沙,渐渐沉淀,又有淤塞之患。开辟沟洫……纵横彼此连接,深浅彼此承受,到伏秋水涨时,将沟洫疏导、宣泄来灌田,……春冬两季,河水退落可利用淤土肥沃田地,土薄的可以加厚,水浅的可以挖深,……诚使五省举行沟洫,河之涨流有所容,淤泥多有所渫。……如是而河犹为患,未之有也。”
清乾隆八年(1743),陕西道监察御史胡定在河防事宜奏折中,提出了“汰沙澄源”的治河方案,建议“黄河之沙,多出自三门以上及山西中条山一带破涧中,请令地方官于涧口筑坝堰,水发,沙滞涧中,渐为平壤,可种秋麦”。这是他吸收群众打坝淤地、用洪用沙、发展生产的实践经验,用分散堵截黄土高塬泥沙下泄的办法,减轻黄河河床淤积造成泛滥成灾的方案。就黄河来说,是一个治理方案;就地方来说,是一个打坝淤地、扩大生产的建议。但当时未被采用,理由是无古例可循。
清代康熙年间,陕西巡抚鄂海曾出示教民区田,制《区田图直讲》分发到各府、州、县,命令他们向民众劝喻讲解。其中写道:“这区田的法儿西北方最是相宜,广种薄收,原是靠天听命,一遇天旱就要饥荒。今若一家有五口的,先种一二亩区田;如一家十口的,先种二三亩区田,尽力依法耕作。倘遇天旱,区田有收,粮食足用,一家就可保救,不致饥荒了。若果肯尽人力,耕作得法,种少收多,各家年年添作区田,不出十年,陕甘百姓都丰足。”(康熙五十七年版《西乡县志》)
民国时期,1940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四川成都召开的第一次设计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水土保持”这一名词。1941年黄委会在关中成立水保试验区,以荆峪沟为基地,以关中为工作范围,推广软埝、地埂等措施,开展了水土保持试验示范工作。在黄委会工作的带动和影响下,1942年陕西省政府第一次把水土保持提到了议事日程,于同年7月25日发布了《陕西省防止土壤冲刷及改造窄梯田暂行办法》,对于开展陕西的水土保持工作做了全面规定。但是1942—1949年期间,水土保持没有多大发展,只是作为治理黄河重要内容,在少数地区抓试验、办苗圃和造林活动,未能开展全省性大面积的治理活动。但是社会上有识之士和许多学者,如李仪祉、张含英、万晋、凌道畅、任承统、章元义、蒋德麒、徐善根、周恒等,为解决黄河泥沙问题,发展农业生产,承前启后,为水土保持的定名立论,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为陕西开展水土保持起了奠基作用。
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重要事业来抓,是在1949年以后。新中国建国后,水土保持作为一项治理江河、整治国土、开发山地、改造自然,为发展生产、振兴经济服务的事业脱颖而出,开始有了独立的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进展方式。
1956年陕西省承担了60座沟壑土坝的任务,而且主要在陕北黄土与丘陵沟壑区,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准备就铺开了。由于任务艰巨,铺的面大,各级把主要力量和领导都集中在沟壑的治理,但结果事半功倍,与最初的想法大相径庭,于是掀起了全社会的大讨论。争论文章很快在《人民日报》《科学通报》《黄河建设》《中国林业》等几家权威报刊上发表,有的地方报纸、杂志也予以刊登。1979年2月5日,国家科委、农林部、国家林业总局、水电部联合在西安召开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农林牧综合发展科研工作讨论会”;1980年3月29日,国家科委、国家农委、中国科学院联合召开“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讨论会”,会议对黄土高原地区生产建设方向问题提出了建议:“这个地区光能资源十分丰富,昼夜温差较大,但降水量小,年际变率大,且多为暴雨,发展灌溉的条件又极差,因此,粮食生产低而不稳。林草由于耐性和抗性较大,产量比较稳定。还能充分利用早春、晚秋的光热资源,把生产季节延长两三个月,生物产量比农作物要大几倍,牧业还可以进行第二性生产(把光合作物转化为畜产品),使光能产物的利用率提高1倍以上。重要的是,林草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逐步改变自然环境,为农业生产创造较有利的条件,可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黄土高原是我国落叶果树的发源地之一,因此,把黄土高原建成牧业和林果基地,正是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这个地区自然优势的战略决策。这样做,就有可能使它较快富裕起来,尽早跨入现代化农业的行列。”这个《报告》在上报的同时抄发到黄土高原各省(区)及水土流失重点县。上述两次争论,特别是两次有关治理黄土高原会议的召开,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由少数专家、领导的孤掌难鸣发展到社会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士,广开言路,“百家争鸣”。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有力地促进了黄土高塬的治理,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进展。
60多年来,陕西水土保持特别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从无到有,从试验示范、发动群众到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由点到面,由分散治理到集中连片突击会战;由单一措施治理到综合治理;由为多打粮食、减少黄河泥沙服务到为治理江河、整治国土、发展生产、振兴经济服务;由单纯治理到治理与开发、治理与扶贫攻坚脱贫致富相结合;由业务部门抓水保到全党全民总动员,大搞治山治水群众运动。整个工作一直随着农村体制的改变和社会经济的波动,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完善和提高,但它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受着社会的、自然的和人为的多种因素的影响,是在迂回曲折、左右摇摆、上下起伏的道路上前进的。
进入8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陕西水土保持在发展策略方面,从理论到实践,从思想认识到具体做法,从水保资金来源到治理形式等方面均有新的、较大的突破,使水土保持工作跨上了新台阶。
陕西光辉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丰富的生产经验和陕西 黄河流域 严重的水土流失等因素,为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陕西悠久的旱作农业为水土保持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也为悠久的水土保持历史提供了无可辩驳的根据。从夏禹平治水土创造“沟洫”治理和“畎田”法到现在已有4000余年历史。尽管战国以后,关中的大型渠系和农田水利有了很大发展,但更大面积的仍是以旱作为主的沟洫农业。
周人由于有了“区田法”这个当时先进的农业技术,促使农业连年丰收,壮大了周族的征战扩张实力,最后消灭了强大的商朝,建立了世界第一个封建制国家。从春秋战国时代推行“沟洫”、“畎田”(又叫甽田)、“区田”法以来,对当时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先秦以后“代田法”在关中推广。到西汉时,由于赵过大力推广“代田法”,关中农业生产水平有很大提高,促进了商业、交通的发展,成为全国经济最繁荣的地方。《史记·货殖列传》载:“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魏晋时期,关中普遍推行犁耕和出现铁齿耙,垄作法由过去的“掩地表亩”发展到耕地作垄、耧耩作垄,保土蓄水的效益更为显著。这种耕作技术到明代又叫“亲田法”,直到清朝仍在西安推广垄作技术,“每亩收十余石”。《诗经》时代,关中塬面比较干旱,因而产生水保耕作法。但在渭河两岸水源充足,到处一片沼泽、湖泊、萍草、鸟禽,近似水乡泽国的景色,大片盐碱泽卤地,耕作困难。塬上干旱、平川泽卤都需要改良土壤。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公元前359年陕西富平县赵老峪一带群众利用洪水漫灌土地,使原来“土地高燥”的贫瘠农田,变成了“土润而腴”“亩产一钟(约250斤)的肥沃良田。这是陕西最早的引洪漫地工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赵老峪一带已是关中有名的粮仓。当秦灭楚之后,秦始皇把赵老峪引洪灌区作为“美田宅”赐予大将王翦,可见当时赵老峪的土地是相当肥沃的了。秦国逐渐强盛起来了,对韩国是个威胁,韩国用“疲秦”之计,派水工郑国劝秦兴修引洪工程,于公元前246年动工,历经10余年。《史记·河渠书》载:“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馀顷,收皆亩一钟。於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郑国渠经过以后的多次改建,现在的泾阳、三原、高陵、临潼、富平、蒲城等县仍在受益,是关中主要大灌区之一(今名泾惠渠)。秦汉时期引洪漫地工程发展很快,为黄河流域和全国各地利用水沙资源、大搞引洪漫地积累了极为宝贵的经验。
陕西水平梯田数量之多、分布之广在西北各省是少见的。位于黄河流域的渭北旱塬地区,从东部的黄河之滨到西部的关山脚下,过去所修大面积的层层梯田。因年久失修,大部分已成坡式梯田或仅存地埂。这些旧式梯田究竟起源于何时?史无准确记载。但是从西周到秦汉这个时期,关中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生产已很发达,先后兴建了郑国渠、白渠、龙首渠、漕渠、成国渠、灵轵渠等不少大型水利工程和许多无名的小型水利工程,这些工程分布在关中各地,也包括渭北高原沟壑区的一部分。要灌溉就得修地,就得把塬、坡地整平,起垄、筑埂,这就成了梯田。
据记载公元前13世纪古公亶父迁岐,把原地坡地,开辟成“阪田”(《诗经·小雅·正月》),这种“阪田”就是中国古代梯田的雏形(《中国地理学发展史》33页)。
民国初期,陕西军阀割据,战事连绵,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尽管农业生产水平都很低下,但仍然长期离不开农业、林业和江河治理事业的母体哺育和保护。民国16年(1927),陕西省政府建设厅拟文指出:“凡垦之地均须督令农人修治平整,三畔高仰,中部略低,中间再设纵横十字沟洫,并沿畔植树。如此,则降雨时土地余水,下地承受,节节收容,使肥之质不消失。”1940年水土保持一词的正式产生,被社会所接受,属于水土保持的孕育诞生阶段,因为水土保持有了自己的姓名,得到了学术界的承认,也受到群众欢迎,但并没有多大发展。1942年,陕西省政府建设厅厅长拟文指出:“增进粮食生产实为目前当务之急,而保持土壤尤为增进农产之本,于是制定防止土壤冲刷办法,通令全省遵照实施,期将所有倾斜地面,依照古代沟洫方法,一律改筑梯田。”民国32年(1943),陕西省政府秘书长曾撰文推广梯田,指出“利用梯田种植作物,不但增加种植面积,且可减少水土冲刷”,“应督饬指导农民,一律开辟或改为水平梯田”。特别是治理黄河事业的发展,对处于幼年时期的陕西水土保持的发育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社会上一些有识之士和专家学者,也越来越多地关心水土保持的发展,撰文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例如李仪祉、张含英、任承统、蒋德麒、曹树道、陶克以及美籍专家罗德民等不少人,在民国时期为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都做了一定的探索工作。 其主要特点是,主张在治理江河方略上,既要重视下游干流防汛问题,更应重视中上游面上的治理。主要思想有: 改以排为主为以蓄为主,提倡种草,提倡打坝治沟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陕西把水土保持作为一个经济建设部门,在全省政治经济形势的起伏和发展影响下,走过了迂回曲折的道路。水土保持始终伴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政治形势的起伏而起伏;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和社会水保意识的增强而不断完善和提高;随着各项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恶化、人为水土流失加剧而产生了一系列水保法规和制度,增强了预防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开始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了起来,开展群众治理运动。第二,在政府系列中有了水土保持的组织机构,省上先后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和省水土保持局,各地、县成立了水保站。第三,治理措施初步得到了全面发展。坡面治理,由修地埂、坡式梯田很快发展到水平梯田;原面治理,由地埂、软埝很快发展到水平埝地。治沟由小淤地坝发展到大型沟壑土坝。荒山荒坡造林种草也有一定的发展,特别是一些水保站通过试验示范,引进和推广了一批优良经济林、果、草种。例如陕北不少县优良的葡萄、苹果品种和柠条、草木樨、苜蓿等树草种的引进与推广,应归功于绥德、延安等水保站。第四,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的水土流失治理典型。第五,通过试验、调查研究和综合考察工作,为以后水土保持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摸清了情况。
1957年以后,陕西在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 在水保科研方面 ,各科研单位坚持科研面向实际、面向生产,从治理需要出发,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群众、专家、领导相结合,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以应用技术研究为主,应用技术与理论基础研究相结合,并抓好新技术的引用、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群众治理经验调查总结、规划区划、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化等项工作,取得了丰富的资料和成果。 在组织管理方面 ,陕西省政府成立了由农、林、水以及计划、财贸、工交等单位组成的水土保持委员会(以后更名为水资源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研究决策陕西省水土保持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单位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在政府系列中,还设有陕西省水利水土保持厅(以后改称为水利厅),厅下设有省水土保持局,负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业务工作。局下设有水保勘测规划研究所。各地(市)、县设有水利(水电)水保局,局下设有水保站、队、所。各乡、镇设有水保员。每年水土保持工作的计划、任务、方针政策、经费等,均由省上研究制定,逐级向下贯彻执行,并逐级向上汇报工作。各级水保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水保工作的检查、督导、服务、总结、宣传推广工作。1995年底,全省共有水保局、站(队、所)122个,水保职工2530人;有乡镇农民水保员1676人,还有一支新的水保监督队伍。 在领导经验方面, 各地普遍推广的有:1.各级政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每年的治理任务和重大项目,由政府领导与业务部门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年终检查兑现。2.充分利用劳动积累工,完成治理任务。一般规定每劳每年完成20~30个工日。3.实行多渠道、多层次投资。提倡国家、地方、集体、个人都拿一点,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4.省、地、县逐级开展评比、竞赛、奖励活动,激励各级干部和群众治山治水的积极性。5.逐级实行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一直作为治理水土流失的核心来抓。6.充分发挥一套有激励功能的政策的威力,如投劳政策、投资政策、奖罚政策、优惠政策、管护政策等。7.发动群众,集中连片突击会战的经验。8.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的经验。 在治理经验方面, 各地逐步推广的有:1.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全面规划,各有侧重,综合治理的经验。2.组织各类专业队进行治理的经验。3.水坠筑坝的经验。4.骨干工程配合小多成群坝系治沟经验。5.高质量、高标准宽幅水平梯田经验。6.引水拉沙造田和带、片、网造林相结合的治沙经验。7.充分利用田坎地埂发展地坎经济的经验。8.发展水土保持经济林、草、药、杂,提高经济效益的经验。9.小流域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开发的经验。10.在坡耕地推广等高灌木带的经验等。之后,陕西的水保事业已进入了一个以小流域治理为基础,以重点治理为依托,以效益为核心,保护治理成果,治理促开发,开发促发展,紧紧围绕发展农业生产,治理江河,全面为振兴陕西经济服务的新阶段。几十年来,水土保持在陕西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山区、保护平川、改善生态环境和振兴国民经济中都起过重要作用。
1999年陕西又成立了山川秀美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这期间最突出的特点是治理和开发紧密地结合了起来,使水土保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在扶贫攻坚中发挥了更直接、更重要、更有效的作用。在思想认识方面完成了两个转变:一是由过去单纯抓治理,转变到依法防治、综合治理的轨道;二是由过去只重视防护性治理,转变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开发性治理的轨道上来。在治理形式上,由过去分散治理发展到以小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在组织形式上,由过去单一依靠农村经济组织集体治理,发展到全社会广泛参与,国家、集体、个人治理一齐上,各种形式共存的格局。在投资方面,由于单纯依靠国家投入,发展到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大大加快了治理进度。
尽管经过几十年不懈努力,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适合陕西省情、符合自然规律、具有陕西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但同时也应看到,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加强,水土保持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生态安全等提供了重要支撑。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本质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基本内核,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为宗旨精神,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为系统思想,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重要抓手,推动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不懈努力。
(一)创新水土保持政策机制。按照“建机制、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加强水土保持政策顶层设计和机制创新,发挥好水利部门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动能和活力。要立足全流域和陕西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规划制定,确定全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确定水土保持现状减沙量,立足生态环境治理的治理措施和治理效果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和时代特点,需要区分水蚀与风蚀,重视水蚀区的治理规划,积极践行治水思路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理新理念,确定新目标,提出新思路和新举措,推动新时代陕西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聚焦守住生态安全边界要求,按照“防风险、严管控、优服务”的思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手段方式。加快构建以卫星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及时精准发现、依法严格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为。实现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水土保持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起水土流失监测和评价体系,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实现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
(三)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聚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陕西黄河流域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坡耕地、淤地坝、侵蚀沟治理工程,提升治理效益。以各流域为单元,以山清、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彻底完成从征服自然、损害自然、破坏自然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转变。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把清洁流域建设与农村安全饮水、小流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沟道、河道、污水、垃圾、厕所和人居环境同步整治,充分发挥清洁流域建设综合效益。
(四)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支撑。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中的重要作用,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按年度开展陕西黄河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量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和变化情况。定期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重点流域水土保持状况成效监测。及时发布监测成果,发挥好监测对管理的支撑作用。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科学、快速地获取、分析水土保持调查数据,形成数字化基础,提供直观的信息资源支撑和决策环境,辅助完成规划与设计;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按照项目阶段与工作职能实现“单元—小流域—县—地市—省—流域—国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系统化、精细化管理与尺度效益分析。
(五)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传统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陕西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的综合效益,创造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水源、优美环境的需要。加快推进智慧水保建设,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陕西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完善水土保持标准体系,深入推动陕西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夯实水土保持发展基础。
[ 1] 陕西人民出版社,《陕西省志 · 水利志》,1999年9月 。
[ 2] 陕西人民出版社,《陕西省志 · 水土保持志》,2000年6月。
[ 3] 潘永安等,浅析水土保持新理念新领域,《中国水土保持》2020年第2期。
[ 4] 记者专访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中国水利》2021年第24期。
[ 5] 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规划》,2021年8月。
耿涛
(1968.03—),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与水利遗产专委会委员,中华水文化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水利文协理事,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会员、陕西省水利文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