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前宜采用钻取桩芯的方法检验桩长和桩身强度,深度大于5m的基坑应采用制作水泥土试块的方法检测桩身强度。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三级;适用于淤泥质土、淤泥基坑,深度不大于7m。 (一)内支撑 内支撑包括钢筋混凝土支撑和钢支撑,施工要求有:
基坑开挖前宜采用钻取桩芯的方法检验桩长和桩身强度,深度大于5m的基坑应采用制作水泥土试块的方法检测桩身强度。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三级;适用于淤泥质土、淤泥基坑,深度不大于7m。
(一)内支撑
内支撑包括钢筋混凝土支撑和钢支撑,施工要求有:
(1)支撑系统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撑结构的设计工况一致,严格执行先撑后挖的原则。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支撑穿越地下室外墙的部位应有止水构造措施。
(2)钢筋混凝土支撑拆除,可采用机械拆除、爆破拆除,爆破孔宜采取预留方式。爆破前应先切割支撑与围檩或主体结构连接的部位。
(3)支撑结构爆破拆除前,应对永久结构及周边环境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二)锚杆(索)
锚杆(索)施工要求有:
(1)施工前应通过试成锚验证设计指标和施工工艺。
(2)锚固段强度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3)锚杆正式张拉前,对锚杆预张拉1~2次。正式张拉时,锚杆张拉到(1.05~1.10)Nt时,岩层、砂土层应保持10min,黏性土层应保持15min,然后卸载至设计锁定值。
(三)与主体结构相结合(两墙合一)的基坑支护
两墙合一围护结构宜采用地下连续墙。采用逆作法施工时的要求有:
(1)应按柱距和层高合理选择土石方作业机械。
(2)宜采用专用的自动提土垂直运输土石方,运输轨道宜设置在永久结构上,并经设计同意。
(3)梁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并经设计同意后方能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需要时,也可采取措施提高早期强度。
(4)应采取地下水控制措施,实行全过程的降水运行信息化管理。
基坑监测
1.应实施监测的基坑工程。
(1)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
(2)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下列基坑;
1)土质基坑;
2)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
3)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
(3)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
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3.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
(1)支护结构;
(2)基坑及周围岩土体;
(3)地下水;
(4)周围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铁路及重要的道路等。
(5)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推荐资料(点击文字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