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192-2016 公园设计规范
成熟的麦穗穗
2022年08月02日 16:25:22
只看楼主

目录 1总 则 2术 语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公园的内容 3.3 用地比例 3.4 容量计算 3.5 设施的设置 4总体设计 4.1 现状处理 4.2 总体布局 4.3 竖向控制 5地形设计 5.1 高程和坡度设计 5.2 土方工程 5.3 水体外缘 6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6.1 园 路 6.2 铺装场地 6.3 园 桥 7种植设计 7.1 植物配置

目录

1总 则

2术 语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公园的内容

3.3 用地比例

3.4 容量计算

3.5 设施的设置

4总体设计

4.1 现状处理

4.2 总体布局

4.3 竖向控制

5地形设计

5.1 高程和坡度设计

5.2 土方工程

5.3 水体外缘

6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6.1 园 路

6.2 铺装场地

6.3 园 桥

7种植设计

7.1 植物配置

7.2 苗木控制

8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8.1 建筑物

8.2 护 栏

8.3 驳 岸

8.4 山 石

8.5 挡土墙

8.6 游戏健身设施

9给水排水设计

9.1 给 水

9.2 排 水

10电气设计

10.1 供配电系统

10.2 照明设计

10.3 安全防护与接地

10.4 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

10.5 智能化系统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 总 则

1.0.1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1 公园是完善城乡游憩职能的重要基础,是直接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效益,同时,公园也是健全城乡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建设公园的土地价值和经费投入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首先应从设计工作着手,保证设计质量,故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
1.0.2 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 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3 规定了公园设计中各专业设计应遵循相关技术规定。


2 术 语

2.0.1 公园 public park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较完善的设施,兼具生态、美化等作用的绿地。

2.0.2 用地比例 proportion of park land

    公园内各类用地,包括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等,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

2.0.3 绿化用地 planting area

    公园内用以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用地。

2.0.4 建筑占地 building area

    公园内各种建筑基底所占面积。

2.0.5 水体 water area

    公园内河、湖、池、塘、水库、湿地等天然水域和人工水景的统称。

2.0.6 公园游憩绿地 recreation green space

    公园内可开展游憩活动的绿化用地。

2.0.7 雨水控制利用 rainwater utilization facilities

    对雨水进行强化入渗、收集回用、降低径流污染、调蓄排放处理措施的总称。

2.0.8 竖向控制 vertical planning

    对公园内建设场地地形、各种设施、植物等的控制性高程的统筹安排以及与公园外高程的相互协调。

2.0.9 郁闭度 crown density

    群植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栽植地表面积之比。

2.0.10 自然安息角 natural angle of repose

    土壤自然堆积形成的一个稳定且坡度一致的土体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又叫自然倾斜角。角度的大小与土壤的土质、颗粒大小、含水量等有关系。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园的用地范围和类型应以城乡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

3.1.2 公园设计应正确处理公园建设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近期建设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3.1.3 公园设计应注重与周边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并应注重地域文化和地域景观特色的保护与发展。

3.1.4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和规模,应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

3.1.5 公园与水系相邻时,应根据相关区域防洪要求,综合考虑相邻区域水位变化对公园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应确保游人安全。

3.1.6 公园的雨水控制利用目标,包括径流总量控制率、超标雨水径流调蓄容量、雨水利用比例等,应根据上位规划结合公园的功能定位、地形和土质条件而确定。

3.1.7 公园应急避险功能的确定和相应场地、设施的设置,应以城市综合防灾要求、公园的安全条件和资源保护价值要求为依据。


3.2 公园的内容

3.2.1 公园设计应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

3.2.2 综合公园应设置游览、休闲、健身、儿童游戏、运动、科普等多种设施,面积不应小于5hm2

3.2.3 专类公园应有特定的主题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供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后勤保障设施;面积宜大于20hm2,其中专类动物园面积宜大于5hm2

    2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科研实验区;面积宜大于40hm2,其中专类植物园面积宜大于2hm2

    3 历史名园的内容应具有历史原真性,并体现传统造园艺术;

    4 其他专类公园,应根据其主题内容设置相应的游憩及科普设施。

3.2.4 社区公园应设置满足儿童及老年人日常游憩需要的设施。

3.2.5 游园应注重街景效果,应设置休憩设施。


获取更多内容可以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哦

GB 51192-2016 公园设计规范(无水印版)


知识点:公园设计


资料推荐:

公园设计规范图集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