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建局公布第一批工程违法转包、挂靠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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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2日 09: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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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广州某指挥中心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转包案  (一)基本案情。 茂名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是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中标后通过内部承包合同整体转包给刘某某。 (二)查处过程。 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欧某某、实际施工人刘某某、梁某某等当事人进行调查,转包事实有《情况说明》《内部承包施工合同》和询问笔录等资料为证。2020年3月2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 

一、广州某指挥中心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转包案 

(一)基本案情。

茂名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是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中标后通过内部承包合同整体转包给刘某某。

(二)查处过程。

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欧某某、实际施工人刘某某、梁某某等当事人进行调查,转包事实有《情况说明》《内部承包施工合同》和询问笔录等资料为证。2020年3月2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46977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53942.21元,合计罚没 300919.2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欧某某处以 2349 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刘某某处以187908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22730.79元,合计罚没410638.79元。

二、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挂靠案 

(一)基本案情。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为台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允许何某某以其名义承揽工程。

(二)查处过程。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何某某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挂靠事实有内部承包责任经营合同书、情况说明书、询问笔录等为证。2020 年 10月 10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处罚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七十三条,对该公司处以527100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关某某处以 26400元罚款。

三、广州市海珠区某项目违法分包案 

(一)基本案情。

广州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该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的分包单位,其又将该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查处过程。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州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违法分包事实有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询问笔录等为证。2021 年 4月 27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情况。广州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对该公司处以47231.49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马某某处以2361.57元罚款。

四、广州市某商品房开发项目违法分包案  

(一)基本案情。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某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该劳务公司又将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个人陈某某。

(二)查处过程。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劳务公司、陈某某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违法分包事实有相关合同、工程款结算表、询问笔录等为证。2021 年 8 月11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七十三条,鉴于该劳务公司在该案件违法分包行为过程发生工人工伤索赔投诉等维稳事件,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对该公司责令改正,处以2093.97元的罚款;对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主管人员邵某某处175.89元的罚款。

五、南沙区某项目土建、机电总包工程违法发包案 

(一)基本案情。广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该项目中基坑支护等部分工程发包给广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查处过程。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违法发包事实有工程承包合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付款明细单等为证。2021年12月1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情况。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第七十三条,对广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 53849.06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樊某某处以 3230.94 元罚款。

六、广州市某医院易址新建项目违法分包案 

(一)基本案情。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该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的分包单位,该公司将土石方工程中土方开挖、余土弃置部分再分包给自然人张某某实际施工。

(二)查处过程。立案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案的该公司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违法分包事实有相关合同、结算确认、询问笔录等为证。2022年3月21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七十三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97104元;对其法定代表人苏某某以罚款 8253.84元。

并对上述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录 入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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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qingwang2001
2022年07月22日 09:16:11
2楼

是要好好的整治了,尽快改变混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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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考生
2022年07月22日 09:28:46
3楼

是该保持良币的良好用途,不能让劣币占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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