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施工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 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 字盖章。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 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
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 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
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1、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 件提供单位的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 签字。
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过程中报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报审表
施工试验计划
施工日志等
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资质资格证书(分包资质、岗位证书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 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审查,并做出结论。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科学、合理地 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
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 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 记载,其内容应真实。
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经 企业 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 理单位批准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经 企业 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 理单位批准实施
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可根据 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重点部位及 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分别编制。
施工方案应经 项 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并 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 织交底;
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技术应用技术交底;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 变更交底;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工长组织交底。
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并有交底双方人员的签 字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 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
会审记录,有关各方签字确认。
施工物资资料
质保资料是指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资质 量和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各种质量证 明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
各种质量证明文件;
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
厂家的资质证明
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 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 (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均属质量证 明文件。
涉及消防、电力、卫生、环保等有关物资 ,须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应有相应的认可文 件。
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 性能检测报告。
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 (CCC),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 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实施3C认证的消防产品也 应执行以上的规定
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物资数量 、型号和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填写材料及构配件 进场检验记录或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合格证内容要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