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结构的定义: 在框架、剪力墙、框剪工程中的一些非承重的砌体、构造柱、过梁、止水反梁、女儿墙、压顶、填充墙、隔墙、后浇带等等一些在装饰前需要完成的部分,称为二次结构。 其中最主要的为砌体结构: 砌体结构在《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定义为: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二次结构的定义:
在框架、剪力墙、框剪工程中的一些非承重的砌体、构造柱、过梁、止水反梁、女儿墙、压顶、填充墙、隔墙、后浇带等等一些在装饰前需要完成的部分,称为二次结构。
砌体结构在《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定义为: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1)二次结构砌砖须在结构墙、柱上弹好+500mm标高水平线、加气混凝土墙立边线和门口位置线。
(2)在砌块墙底部,砌好高度不小于200mm的粘土砖或多孔砖墙或浇混凝土基础带。
(3)砌筑前2d,应将加气混凝土砌块与原结构相接处洒水湿润,以保证砌体良好粘结。
(4)遇有穿墙管线,应预先核实其位置、尺寸。以预留为主,减少事后剔凿,损害墙体。
(5)砌筑砖墙上不得有小于砌块长度1/3的砖。最下一层如灰缝厚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铺砌,采取满铺满挤法砌筑,上下皮错缝砌结,转角处相互咬砌搭接。砌块墙的丁字交接处,应使横墙砌块隔皮露头。
(6)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水平灰缝厚度不得大于15mm,竖向灰缝宜用内外临时夹板夹住后灌缝,其宽度不得大于20mm;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缝应为8~12mm。
(7)墙体洞口上部应放置钢筋,伸过洞口每边长度不小于500mm。
(8)砌块墙与承重墙或柱交接处,应在承重墙或柱内预埋拉结筋,每500mm高设一道2?6钢筋,伸入砌块墙水平灰缝内不小于700mm。
(8)砌块与门口的联结,每砌筑两皮砖后砌筑一皮预制好埋有木砖或铁件的混凝土块或粘土砖,一般要求按洞口高度2m以内每边砌筑3块;洞口高度大于2m时,每边砌筑4块。
(1)圈梁宜连续设在同水平面上,沿纵横墙方向应形成封闭状。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其中垂直间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m。
(2)圈梁在纵横墙交接处应有可靠的连接,尤其是在房屋转角及丁字交叉处。
(3)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宽度宜与墙厚相同。当墙厚h≥240m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h/3 。
(4)采用现浇楼(屋)盖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当层数超过5层,在按相关标准隔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时应将梁板和圈梁一起浇筑。
(1)按照抗震规范要求,构造柱主要设置于抗震墙中。
(2)120mm(或100mm)厚墙:当墙高≤3m时,开洞宽度≤2.4m,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180(或190)厚墙:当墙高≤4m,开洞宽度≤3.5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4)当墙长>5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5)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为2?6@500,沿墙体全高布置。
(1)宽度:不小于600mm,屋面采用无组织排水时,宽出檐口200mm。
(4)长度:除台阶、坡度以外应设置,每6~12m设一道缝隙,宽度20mm,并用沥青(马碲脂)灌缝。
(5)年降雨量不超过900mm应设置散水,超过900mm设置明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