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收费公路的历史和现行政策 历史 早期来到美国的定居者发现这里是一片茂密的荒野,溪流、河流和小溪交错在一起。在这片荒野中,有一个广泛的小路网络,其中许多小路是由水牛的迁徙造成的,并被美国印第安原住民用作狩猎和贸易路线。这些原始的小路起初是弯曲和狭窄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小路被拓宽、拉直,并被定居者改进,供马匹和马车使用。这些成为新土地上最早的一些道路。
美国收费公路的历史和现行政策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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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一个机构或委员会 -
实体的范围、目的和功能 -
术语的定义 -
在实体经营范围内划定区域 -
关于该实体的管理委员会的细节 -
该实体的法律权力 -
发行债券和使用收费的权力 -
制定和修订收费标准的权力 -
投资债券收益的能力 -
行政要求(审计、年度报告等) -
对资金使用的限制 -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
该实体的财产和债券的免税地位 -
法律行动的地点和管辖权 -
警察权力 -
运营、维护和修理义务 -
与其他实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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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新公共公路: 州政府拥有和资助,投资通常以整个系统的公共需求为理由。 传统的新公共收费公路交付: 公共机构拥有和运营,利用收费收入为免税债务提供资金,这些债务无追索权,并获得州支持,这样利用收费收入提供建设设施和临时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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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或县政府: 地方收费公路和桥梁的财务和所有权方面,完全由地方政府控制。地方税收和债券收入可以根据需要拨留给特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收入可以按地方政府认为合适的情况支付。 -
地方委员会或官方机构 :根据州法规建立的收费实体,其行为类似于独立的州 委员会。 它们 在财务 上完全 独立 于 当地政府, 尽管它们可能由政府任命的专员委员会指导,或实际上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部门。这些机构对所有签订的承诺负有最终的财务责任,并完全为自己的项目提供资金。 -
州下属机构 。从本质上讲,这种类型的机构是州交通厅的财政延伸。该机构负责所有发行的债务,但根据租赁协议,将债券收入和收费系统的运营转移给州。然后,从州收到的租赁付款被用于偿还债务。 -
独立的州机关或委员会 :该机构在财务责任方面是自主的,如确定收费率和收费以及偿还债务,但受到一定程度的政治控制,因为州长任命董事会成员,机构的债务发行可能或可能不受州财政委员会的审查。该机构没有收到来自州的资金,而最终的债务支付是 该机构 的 唯一 义务。 -
创新融资的新公共设施: 完全或部分依赖收入来源的公共所有权和运营,如开发影响费以及收费。 -
公私混合融资用于新的公共收费公路项目: 在政府 监督 下的控制和指导, 通常由地方当局负责;融资提供一个完整的、独立的项目,如果收费收入不足,则不需要求助于政府资金。 -
公私合营提供新的道路能力: 大量的私人股本参与,并在融资、建设和运营方面发挥强大的私人作用;公共作用更倾向于制定整体协议,贡献前期开发成本,或集合路权。 私人提供的新公路: 几乎完全由私人开发商及其金融支持者提供资金和承担风险;大量的私人股本与应税债务的发行相结合。
现行政策:联邦立法规定
收费和定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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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车道示范项目: h ttps://www.fhwa.dot.gov/ipd/tolling_and_pricing/ tolling_prici ng/express_lanes_demonstration_program.aspx -
高乘用车(HOV)设施: h tt p://www.ops.fhwa.dot.gov/freewaymgmt/hov.htm -
州际系统重建和修复试点计划:http://www.fhwa.dot.gov/ipd/revenue/road_pricing/ t olling_pricing/interstate_rr.aspx -
州际系统建设收费试点计划: https://www.fhwa.dot.gov/ipd/tolling_and_pricing/ tolling_pricing/isctpp.aspx -
美国法典第23章第129节收费协议: http://www.fhwa.dot.gov/map21/guidance/guidetoll.cfm -
价值定价试点计划: http://www.ops.fhwa.dot.gov/congestionpricing/value_pricing/index.htm
快车道示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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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通过按时间或交通水平变化收费价格,以管理高度拥堵的情况; -
减少非达标区或维护区的排放; 通过在州际公路系统上修建一条或多条额外的车道(包括桥梁、隧道、支架或其他必要的结构),来资助高速公路的扩建,以减少交通拥堵。
合格的示范项目可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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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HOV设施是收费的,则需要根据一天中的时间或交通水平进行变化定价,以管理拥堵或改善空气质量;对于非HOV设施,可变定价是可选的; -
作为可变收费计划的一部分,乘客少于2人的机动车可以被允许使用HOV车道; 快速车道需要自动收费,以优化交通的自由流动;以及收费收入只能用于偿还债务、私人融资的合理回报率、运营和维护成本,或任何符合条件的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第23或第49篇的设施,前提是该设施得到充分的维护。
在本项目下,联邦政府对收费设施的项目费用分摊,包括收费设施的安装,不得超过80%。
高乘用车(HOV)设施,SAFETEA-LU第1121节(23USC 166)
州际系统重建和修复试点计划
州际系统建设收费试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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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或州际契约有资格申请; -
没有要求这些设施必须位于不同的州; -
收费必须是为项目融资的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但它不一定是唯一的方式; -
必须提交一份设施管理计划; -
自动收费是必需的; -
竞业禁止协议——国家不得与私人实体签订协议,阻止国家改善或扩大邻近道路的能力,以解决交通分流造成的状况; -
收入只能用于偿还债务,私人实体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运营和维护成本;将进行定期审计; -
在收费期间,州际维护资金不得用于该设施; -
申请必须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由FHWA收到。
美国法典第23章(23 U.S.C.)第129节收费协议
根据23 U.S.C. 129,联邦允许参与以下五种类型的收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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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桥梁和隧道的初始建设(州际系统除外),包括这些设施的引道; -
对任何现有的收费设施进行重建、重铺、恢复和修复; -
重建或更换免费的桥梁或隧道,并转换为收费设施; -
重建免费的联邦资助公路(州际系统除外)并转为收费设施;以及 -
进行初步研究,以确定上述收费建设活动的可行性。 如果联邦援助资金被用于建造或改进收费设施或收费设施的引道,或者如果一个州计划重建和转换以前用联邦援助资金建造的免费公路、桥梁或隧道为收费设施,则必须执行第129(a)(3)条规定的收费协议。对可执行的协议数量没有限制。
价值定价试点计划
计划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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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200万美元可用,其中300万美元留作不涉及高速公路收费的价值定价项目; -
已经成为主流并被采用的价值定价概念,如高乘用车(HOV)到高乘用车收费(HOT)车道的转换,将不会得到资助。 -
非公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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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停车定价策略,包括(a)在高峰期或接近高峰期时进入或离开停车设施的附加费,以及(b)一系列的停车兑现政策,即向雇员提供现金以代替补贴停车,停车运营商向每月的顾客偿还未使用的停车天数,或向多家庭住房开发中的租户或购房者提供直接的财务储蓄,以避免利用汽车停车位。 按驾龄付费,包括按每英里计算的汽车保险费,以及创新的汽车所有权、租赁和使用安排,减少固定成本,增加可变使用成本。
项目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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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高占用率(HOV)车道转换为高占用率收费(HOT)车道 -
范围收费(Cordon Tolls) -
公平车道 -
定价的新车道 -
收费设施的定价 -
按使用量收取的车辆费用 -
"套现 "策略/停车定价 -
区域定价倡议 -
卡车专用收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