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在电气
长情的茶叶
2022年05月26日 23:08:04
只看楼主

小时候,老师讲贾岛作诗反复“推”“敲”,是僧“推”月下门,还是僧“敲”月下门,字斟句酌,成就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则佳话,印象很深。 成年后,有次看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觉得诗句有问题,不合理。首先,床是在卧室内,而且古代窗户是向上开的,月光怎么会照到床前呢?其次,床前明月光,代表人在室内的床上,距离窗棂月光应该尚有一段距离,如何直接看到明月呢?如果将“床”改为“窗”反倒是说得通,当时还沾沾自喜,甚至还踌躇满志地想投稿给《咬文嚼字》杂志说说此事,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舍我其谁的感觉难以言表。


小时候,老师讲贾岛作诗反复“推”“敲”,是僧“推”月下门,还是僧“敲”月下门,字斟句酌,成就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则佳话,印象很深。

成年后,有次看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觉得诗句有问题,不合理。首先,床是在卧室内,而且古代窗户是向上开的,月光怎么会照到床前呢?其次,床前明月光,代表人在室内的床上,距离窗棂月光应该尚有一段距离,如何直接看到明月呢?如果将“床”改为“窗”反倒是说得通,当时还沾沾自喜,甚至还踌躇满志地想投稿给《咬文嚼字》杂志说说此事,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舍我其谁的感觉难以言表。

多年后,偶然与电气专家卞铠生卞老说到此事,卞老却说诗没错,这里的“床”不是卧榻的意思,而作“井栏”解,回去一查确实如此,《辞海》里有明确注释,床是“井上围栏”,笔者被搞了个大红脸。虽然在诗词上因为学识不够闹出笑话,不过笔者还是认可自己认真的态度,认为在电气标准及行业的行文用词还是需要“咬文嚼字”。


01

防护与保护




长期以来,国内电气工程标准和电气行业喜欢用“保护”这个术语,如都同属于过电流保护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还有接地故障保护等等,如前所述,笔者好咬文嚼字,总觉得这里用“保护”不合适,因未想明白究竟是何,也就虽有疑问却不敢发声。直到看了王厚余王老的专著《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后,顿时醍醐灌顶。2006年笔者投稿给北京情报网的刊物时,文章中写过电流是就是用“防护”而非大家习惯所用的“保护”,主编不解,觉得很奇怪就来询问,笔者告之此二者的区别可参考王老专著附录A名词说明,见下图。

笔者理解,无论是过电流、短路、过负荷,还是接地故障,都是故障,故障只能被防范,怎么会需要保护呢?从语文常识及逻辑上都说不通,应该用“防护”才合理。而同样是属于故障范围的电击,在标准GB/T 16895.21和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采用的就是电击防护,属于电击防护内容的基本防护(也称直接接触防护)、故障防护(也称间接接触防护)和附加防护也都用的是“防护”。

令人费解的是GB/T 16895.21-2020/IEC 60364-4-41:2017和 GB/T 16895.5-2012/IEC 60364-4-43:2008《低压电气装置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都采用了“protection against”,转化为中国标准时却不一样,前者译为“防护”,后者却仍译成了“保护”,见下图。


02

“安全隐患”这词不妥


可以到处听到、看到说某某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包括某些官媒也这样播报,甚至2010年国发〔2010〕23号文件用的也是“安全隐患”, 也有用“事故隐患”这个词语来表达同样的意思。“安全”和“事故”是两个表达意思完全相反、水火不容的词语,与“隐患”搭配使用,为何就变成同一个意思了?笔者认为“安全隐患”这个名词不妥,会造成让人理解为“安全”=“事故”,这从语文和逻辑上说不通。网上有人认为使用两者均可,甚至引用“打败”和“打赢”表达同一个意思来类比,只要不影响在生产过程中排查治理隐患就好了,笔者认为这样说法不合适,对于在文件、标准等领域的正式用文,措辞必须严谨,不该用错误或容易混淆的词语。

2016年底, 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全文中只有“事故隐患”,而没有“安全隐患”,这个问题似乎可以盖棺定论了。


0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的名称

不合适


国家标准GB 50217-20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实施有些年头了,在前面所提与卞老谈诗的那次聊天中,卞老就说这个标准的名称不合适,老先生为此在该标准征求意见稿时专门就此提意见,可标准编制组拒绝采纳。后来卞老将意见发给我,让我来判断一下, 意见大致是这样的:首先,这个标准不仅适用于电力工程,也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工程项目;其次,这个标准不是设计电缆的产品标准,而是当线路采用电缆时的工程设计标准,可以看成与GB 50061—201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并列的标准。可现在这个标准的名称读起来似乎就是电力工程电缆产品的设计标准了,标准的内容和名称不相符,名称确实不合适,我完全赞同卞老的意见。


04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乱造术语


在2012-11-01实施的行业标准CJJ 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中,不仅出现接零或接地保护这样的淘汰术语,而且7.1.3条“在同一台变压器低压配电网中,严禁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或钢灯杆采用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采用保护接零”的规定与设计标准相抵触,还有估计该标准编写人员自己都没明白写的是什么意思的——“采用TN或TT系统接零和接地保护”的说法。这些错误且不说,最奇葩的是7.2.4条出现了“联网TT系统”这个词,条文说明却说该条所写接地方式的选择是参照JGJ 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然后就再无其他解释了,可在包括JGJ16在内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并未出现过“联网TT系统”这个术语。CJJ 89-2012创造这么一个其它标准及规范都没有且自己又不解释的术语,究竟是表达什么呢?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2.14条规定“TT系统中,配电线路内由同一间接接触防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连接至公用或各自的接地极上”,不知有没有将“联网TT系统”的意思表达清楚呢?


结束语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标准或文件的行文用词不严谨、任意、随便,则易生歧义,当真要贻笑大方了。

最后,用一句诗句共勉:

字斟句酌细推敲,拈精撮要费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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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也知秋
2022年05月29日 11:44:25
2楼

谢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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