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
酷酷的小虾米
2022年05月12日 09:34:15
来自于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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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于1990年开始,按照“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法规先导、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相继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


       水利部于1990年开始,按照“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法规先导、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相继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


     建设监理制度是随着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建设领域推行的一项科学的管理制度。几年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在推行建设监理制度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利工程中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对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提高了经济效益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经过十多年来的实践,建设监理经过了试点、全面推行阶段,目前正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深入发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对社会、经济影响的重要性,对监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建设监理管理方式的变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国务院对确保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行政许可保留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审批等原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由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管理。

    2005年6月,水利部以《关于将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移交有关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的通知》(水建管[2005]244号),正式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审批移交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工程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国务院对确保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行政许可保留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审批等原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由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管理。

     2005年6月,水利部以《关于将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移交有关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的通知》(水建管[2005]244号),正式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审批移交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新的管理法规赋予建设监理新的使命

     近年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监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水利工程监理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

     监理法规是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依据,只有制定了科学、合理、完善且可操作的监理法规,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惩戒监理违规行为,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原有监理法规设定的法则条款粗放,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惩处监理违规行为。

     因此修订并以部长令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006]第28号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2006]第29号令),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加强政府监督,有利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秩序,严格市场   准人   制度,有利于促进提高监理单位水平和能力,强化监理单位的作用和地位,确保监理单位在项目的质量、资金、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投资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的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管理方式,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6]600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水协[2007]3号)。



来杯冰可乐
2022年05月12日 14:24:39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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