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局(原市建委)于2016年、2017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成建委〔2016〕50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91号),对我市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设计阶段应用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局(原市建委)于2016年、2017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成建委〔2016〕50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91号),对我市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设计阶段应用 BIM 技术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智慧蓉城建设工作安排,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BIM 模型收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模型内容
BIM 模型应包括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等专业模型,如有通讯(智能化)、总图和景观、幕墙、装饰等专业模型的,也请一并报送。
1.建筑专业模型 ,应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墙、建筑内墙、门、窗、屋顶、楼地面、幕墙、楼梯、电梯等主要构件。
2.结构专业模型 ,应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墙、柱、梁、板、钢构件等主要构件。
3.给排专业模型 ,应包含但不限于供水设备、加热储热设备、排水设备、水处理设备、冷却塔、消防设备等主要构件。
4.暖通专业模型 ,应包含但不限于冷热源设备、水系统设备、通风及防排烟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主要构件。
5.电气专业模型 ,应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自备电源等主要构件。
(二)模型命名
BIM 模型命名应由 项目名称、专业代码、单体名称、模型 包含的内容(如全楼、地上建筑、地下室)等字段组成,以半角连字符“-”隔开,专业代码按下表采用。例如:“市政府办公楼-建-5号楼-地下室”。
(三)模型坐标
平面坐标系应采用基于CGCS2000坐标系统下的成都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年黄海高程系统。
(四)模型格式
提交的BIM模型应采用IFC文件格式。
( 五)模型整合
原则上,提交的 BIM 模型应为全部专业整合模型 。确需提交部分专业整合模型或分专业提交模型的,同一建筑物各专业模型的项目基点应统一,各专业模型应能整合成完整的项目模型。
(一)报送方式
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通过“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进入“补传 BIM 模型文件”功能模块,点击操作列表中的“补传”按钮上传本单位项目的 BIM 模型。
(二)报送时间
“图审系统”中“补传 BIM 模型文件”功能将于 2022年4月1日开放,4月30日前完成补传 。
(三)报送项目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 BIM 模型是否合格”一栏为“合格”的项目,均应按要求报送;鼓励其它有 BIM 模型的项目主动报送。
(四)有关事宜
1.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做好本辖区范围内项目报送的督促工作。
2.我局拟将本次 BIM 模型报送情况作为新技术应用内容之一, 纳入2022年成都市勘察设计企业20强评选指标。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唐克强、罗洋;
联系电话:6188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