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支付与扣还 阶段(中期、临时)支付 保留金扣留与支付 完工支付 暂定金额支付 变更支付 索赔支付 价格调整
预付款支付与扣还
阶段(中期、临时)支付
保留金扣留与支付
完工支付
暂定金额支付
变更支付
索赔支付
价格调整
(一)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1)支付:按合同规定(2)扣还:按合同规定。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为20%;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为80%~90%。
2.材料预付款
(1)支付
材料预付款按合同规定,一般以材料发票值的百分比,在当月的月进度款中支付。
(2)扣还
按合同规定。
(二)工程款支付条件
质量合格(合同规定的标准)
变更程序完善
符合合同文件规定
月付款应大于合同规定的最低限额
各项检查签证认证文件齐全
工程量改变
FIDIC合同条件专用条件规定,当某一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的2%,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的25%时,允许对合同价进行调整。
实际的合同价格超出或少于合同有效价(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总价)对合同单价或总价进行调整。
(三)保留金的扣留与退还
扣留:从阶段付款中扣留应付款(除工程预付款和价格调整之外的款项)一定比例(5%--15%)的金额。
累计扣款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合同总价的5%-10%)为止。
退还:完工移交证书颁发,退还相应部分保留金余额的一半;
(四)暂定金额|
由业主在招标时将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一笔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项目下,以备项目实施过程发生不可预见因素所需费用。
支付:
依据合同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或工作才可以支付。 缺陷责任证书颁发,退还剩余的保留金。
(五)计日工
合同规定的项目之外、随时可能发生的一些不可预见的辅助性工作。
合同中有计日工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单价。
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数量和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支付。
(六)合同价格调整
1、调价的原因
1)工程变更
2)不利的现场条件使施工难度增加
3)工期延长
4)物价上涨
5)后续立法的变更
2、价格调整方法
1)公式法
2)文件凭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