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看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一则消息如下,中心意思就是这家机构自己颁发的证书带有“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以及用了国徽,而其证书均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般的机构看到官方这样的通知,一般也就是装作看不到,毕竟自己什么样自己应该清楚,但是今天这家单位似乎不一般,在自己网站发了一个声明,反告了中国人事考试网一把!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对“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声明
今天早晨看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一则消息如下,中心意思就是这家机构自己颁发的证书带有“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以及用了国徽,而其证书均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般的机构看到官方这样的通知,一般也就是装作看不到,毕竟自己什么样自己应该清楚,但是今天这家单位似乎不一般,在自己网站发了一个声明,反告了中国人事考试网一把!
关于对“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声明
关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文侵犯JYPC名誉权的严正声明
一、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文章标题带有明显的欺骗性。企图诱导读者错误的判断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及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合法性。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该声明妄称“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及江苏英才公司,不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JYPC的发证单位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公司法规定,核定的经营范围是职业技能鉴定,每年都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备案。该声明为何污蔑JYPC为没有按规定备案的发证单位呢?
三、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违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2020年7月10号人社部发布《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的公告》,同年底,人社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清单中只剩下33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至此,政府自2014年退出的3000多种水平评价类项目,全部改由社会评价机构 接盘 ,例如 JYPC接盘 。
四、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歪曲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法理精神,偷换概念。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扬言“JYPC及其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与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JYPC)的职业资格目录,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前者是准入类项目,后者是非准入类项目,即水平评价类项目。职业分为准入和非准入两类,职业资格证书分为行政许可类和非行政许可类两种。行政许可类,具有法律强制性,政府部门直接负责考核发证和管理,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就业。非行政许可类,一般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负责考核发证和管理,例如 JYPC,它是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一种客观鉴定和测量。第三方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认证体系,它通过竞争取得社会承认和社会地位,有时比官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更具有权威性和认可度;第三方认证,往往更加重视质量和信用,更加紧密结合经济与生产的实际需要,更加能够适应职场变化和社会发展。
五、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文章中采用“扰乱了我国技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山寨证书”等词汇,属于恶意捏造JYPC负面信息行为,以期通过诋毁JYPC名誉的方式损害社会公众的积极评价,最终达到对证书市场进行强制划分利益和垄断经营的目的。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上述侵权内容对JYPC进行恶意诽谤,严重损害了JYPC在公众心中多年建立起来的商业形象和商业信誉,造成严重的商誉损失,依法已经构成利用信息网络侵犯JYPC名誉权的重大侵权行为。 对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侵害JYPC名誉的行为,我单位绝不姑息并依法维权到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二十五条之规定, 我公司保留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追究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合法性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保护企业的名称权和荣誉权。“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以便限制国家权力的扩张与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保护人们期待的信赖利益。例如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科技大学都是带有“中国”字样的院校,至今仍可沿用此名称。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一家23年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机构,由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于1999年投资创办。2008年之后,政府部门已不再审批带有“全国”字样的认证机构或刻制带有“全国”字样的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印章。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都将成为国内唯一带有全国字样的合法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
七、JYPC证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沿用国徽图案符合法律规定。
JYPC系列证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沿用国徽图案符合法律规定,与人社部发文禁止使用国徽的场合并不矛盾,人社部整顿的对象是没有权限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机构。除了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使用国徽图案,例如教师职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依然使用国徽图案,其他各类证书一律被人社部禁止使用。
早在2011年,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就已发表过类似声明,对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进行诽谤攻击。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JYPC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为了部门垄断利益,发表网络侵权诽谤文章,这不是部属事业单位该做的事情。
顺便看了它的网站介绍,涉及的证书挺多的:
打开土建类的证书如下,确实都是一些一言难尽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