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监督司会同水资源司等有关单位,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对2021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云南、西藏、新疆共8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所辖的11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约谈,同时邀请相关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被约谈地区发现的典型问题,如:超许可水量取水、未取得取水许可证非法取水、未经水资源论证审批取水许可、未依法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取用水统计或计量不规范等。8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11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做表态发言,将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水利部要求,以本次约谈会为警示,深刻反省,对照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部分地区还表示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督促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 一要 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履行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水治水的政治责任。 二要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找到症结所在,对水资源管理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要 充分发挥问责追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对严重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分类分级处置,切实传导压力,落实整改责任。
下一步,水利部将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近几年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回头看”,充分利用监督利剑,全面执行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