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2010) 1.1? 总说明 1.2? 第一章 ? 土方工程 1.3? 第二章 ? 桩基工程 1.4? 第三章 ? 砖石工程 1.5? 第四章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 陕西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2010)
1.15?
第十四章
?
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装、拆卸
1. 陕西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2010)
1.1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33 号令),满足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正确编制设计概算的
三、本定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额是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建筑标准图集中的用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由总说明、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定额表、附表及附录组成。
六、本定额人工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 50 元,根据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有关省市的价格水平确定。内容包括基本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八、本定额中的材料数量,为完成综合程内容的全部材料数量 ( 含损耗 ) 。定额表中表现的仅为主要材料,次要材料不再逐项列出,综合为其他材
九、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一次摊销量计入定额,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十、是完成综合定额工程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数量,定额表中表现的仅为机械费,不再逐项列出机械台班数量。
十一、本品、半成品是按常用的名称、标号、型号列入的,实际使用如与定额所列内容不符时,应按定额附录中相应的材料、成品场价格与定额附录所列单价不符时,按差价处理。
十二、本定额装熟石灰,实际使用生石灰时,应按定额内袋装熟石灰用量除以 1.3 系数变为生石灰用量,并按生石灰用量,增加人工费 23 t 、材料费 0.17 元 /t 。
十三、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除第械费内已综合了相 应机械 25km 以内的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安装时,不得重复列项计算。
十四、外购黄土自然方 20 元 /m3 ,含购土价、运;外弃土自然方 25 元 /m3 ,含运输、装卸、弃土场费用全部内容。
十五、本定额架子工程费,根据不同结手架搭设方式作了综合,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按以下系数计算:
1. 砖木、砖混、砖石结构 1.5% ;
筋混凝土框架、框剪、框筒结构 1.5% ;
3. 钢筋结构 5.5% ;
4. 总体、构筑物的架子工程费已计入相应定额计算。
项目费按直接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之和的 3 ~ 5% 计算,零星工程项目内容详见附录四。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定额由陕西省会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
1.2 第一章 土方工程
2. 人工土方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 .18 ,挖湿土且需排水 100m 3湿土增加 33 元。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料以地下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 挖土方、沟槽、地坑统一执行人工挖土,其挖土深度是虑的,使用时不得换算。综合考虑了施工现场内 10 土方倒运。 100m 以上土方倒运,装载机现场倒运( 150m 内)子目。
5. 挖桩间土套用人工挖土,体积(桩所占体积)按实挖计算,人工乘以 1.5 系数。
6. 机械运土中已综合考虑重车上坡降效因素,使用时不得换
7. 机械土方是按天编制,若含水率大于 25% 时人工、机械乘以 1.15 系数
1. 人工挖土方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灰土)方回填夯实按压实方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 1.22 系数;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 1.31 系数。灰土在现场拌合时中的素土量乘以 1.22 系数。
2. 人工挖土深度≥ 1 时应计算放坡,不分土壤类别,按下表计算。
4. 机械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时,机械挖土除因特殊情况(例如受四周已建成建筑物限制或有专项支护等)以外,挖深≤ 8m 时,统按 10%8m 时,统按 15% 放坡计算工程量,并增加总挖土量 5% 的临时坡道挖土工程量。
1.3 第二章 桩基工程
本章包括打入、压入预制桩,钻孔灌注桩,其他桩及强夯等内容。
1 、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桩规格、长度等因素,除有规定者外,使用时不得换算。
2 、混凝土灌注桩强度等级是按 C25 的,若强度等级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3 、打入、压入混凝土方括喂桩、送桩因素,使用时不得换算。方桩考虑了接桩费用,管桩考虑了桩尖费用。
4 、灰土挤密桩、灰土井桩按 3 : 7 灰土计入的,如 2 : 8 灰土时,定额中的袋装熟石灰用量按 2.139t 换算。
5 、其他钻机成孔是按锅锥成孔、旋挖钻机成孔、长螺旋钻桩( CFG 桩)等方式综合考虑,使
6 、桩基灌注混凝土考虑了凿桩头及桩头处理的费用。
7 .地基强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不同夯击击数,使用时不得换算。
1 、打入、压入预制长乘以桩截面积,以“ m 3”计算。管桩按设计长度计算,应扣除空心体积,如空心部分需灌注混料时,应另行计算。
3 、其他各种桩按桩长加 0.5m 乘以断面面积计算。
4 、重锤夯扩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 0.5m 乘以夯扩断面积计算。
填充料若为杂填土、砖渣、灰土按 13.10m3 自然方计算,若为砂石料按 14.0 算,若为混凝土按 10.15m3 计算。
1.4 第三章 砖石工程
本砖砖基础、砖墙、多孔砖砖墙、硅酸盐、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水泥炉渣空心砌块墙、毛石护坡、挡土墙等内容。
1 、各种墙体综合了不同厚度、内墙、外墙、型号。毛石挡土墙综合了基础与墙身,毛石护坡综合了浆砌与干砌。
2 、砖基础定额中综合了土方、垫层、砖基础等全部 , 若不含土方,直接扣 670 元 / m3
3 、各种墙体(不含挡土墙和护坡)均综合了砌体加固钢筋。
2 、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室内地坪 +0.00 为界。
3 、基础、墙体按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基础大放脚的 T 型接头处的重复计算部分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等所占的体积不予扣除,应扣除 0.3 ㎡以上的孔洞;墙体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梁垫、砖墙内的加固钢筋、铁件、钢管、 0.30 ㎡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砖柱并入砖墙工程量。
6 、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按附表一、附表二计算。
1.5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钢筋、现浇构件模板、预制构件模板及现浇、预制构件钢筋含量表等内容。
、钢筋综合了不同规格型号和成型工艺,预应力钢筋还包括了钢筋预加应力工序内容,使用时不得换算。
3 、现浇、预制构件用模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板、组合钢模板、木模板、砖地胎模及混凝土长线台座等,预制构件模板内还包括座浆灌
5 、钢筋混凝土地沟按分解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6 、预制构件运输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现浇条形基础模板”,适用于有筋和无筋的有梁式和无梁式的条形基础。有梁式条形基于 1.2m 时,其底板归入“墙”的子目。
“现浇独立柱基模板”,适用于有筋和无筋的独立式和杯形基础。
“现浇筏形基础模板”,适用于有梁式和无梁式的筏形(满堂)基础。
“现浇基础梁独立柱(或柱基础)之间、梁下部架空、具有梁侧和梁底三面模板的基础梁构件。
“现浇矩形柱模板”,适用于矩形断面、周长 1.8m 以内及以上的柱构件。
“现浇非矩形柱模板”,适用于异形和圆形断面的柱构件。
模板”,适用于跨度方向为直形、断面为矩形和异形的梁及框架梁构件。
“现浇非直形梁模板”,适用于跨度方向为拱形、弧形,断面为矩形和异形的梁和框架梁构件。
“现浇直形墙模板”,适用于各种厚度的直形墙体及单独设
“现浇圆弧形墙模板”,适用于不同厚度的圆形、弧形墙
“现浇板模板”,适用于各种厚度的有梁板、平板及无梁板构件。
“现浇圈过梁、构造柱模板”,适用于各式圈过梁和构造柱构件。
“现浇天沟、挑沿、悬挑构件模板”,适用于各种型式的天沟、挑沿、雨棚及悬
“现浇楼梯模板”,适用于各种型式的普通楼梯、旋转楼梯
“现浇看台、阶梯段模板”,适用于各类体育建筑阶梯型体育看台部分和教学用房的阶梯部分的
“预应力多孔板模板同厚度、采用长线台座工艺成型的预应力多孔板类构件。
“预应力大型屋面板模板”,适用于采用定型钢模工艺成型的预应力大型屋面板类构件。
“预制构件场外运输”:不分构件类别和运输工具,适用于运距在 15km 以内。
上述工程量计算可按“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4 年)”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 、 m3/m2 、阳台按 0.24m3/m2 折算,其余混凝土构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
2 、构件用钢筋工程量应区别各类构件,按“现浇、预制量表”计算。对于上述表中带幅度含量的取值,应按工程设计特点:例如结构类别、柱网、层高、层数、平面形状、结以及有无超常层高、特大荷载等主要影响因素,区别不同种类构件、经分析影响因素大小后取值。
3 、模板工程量按构件尺寸以 m3 计算,楼梯、阳台以 m2 计算。
1.6 第五章 金属构件及门窗
本章包括金属构件、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三防门、钢制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窗、人防门、金属构件运
2 、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三防门、钢制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窗(含卷闸箱)、人防门入。各种门窗安装定额中均包含五金配件、附件。
3 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5 、构件定额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实际发生时,应按构件运输有关子目计算。
6 、本定额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均按用螺栓或铆接时,仍执行本定额。
8 件运输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1 、金属构件制作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切肢、切边的重量。多边形钢板按长边矩形计算。
2 、金属构件中的 H 型钢作为腹杆时,腹杆长度按每端增加 50mm 计算。
3 、钢柱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悬臂梁及柱间支撑重量。
4 、钢屋架工程量包含了拉杆、系杆、隅撑、钢支撑、檩条等全部屋盖系统,以吨计算,执行钢
5 、网架工程量包括杆件、钢球、支强螺栓等全部重量。螺栓球丝接或焊接均执行同一定额,使用时不得换算。
6 、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三防门、钢制防火门、人防门工程量按洞口
7 、防火卷帘门窗工程量按洞口尺寸宽( +0.15m )乘以洞口高( +0.5m ),以 m2 计
7 、厂库钢大门不分开启方式,按图示尺寸以铁件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重量。
型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m2 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 0.3m2 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泛水等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不另增加面积,实际用料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1.7 第六章 木门窗工程
本章木门安装、油漆;木质防火门安装;木窗、厂库大门、保温门制作、安装、油漆
3 厂库大门、保温门等特种门按现行国家标准图集用时不得进行换算。
1 、质防火门安装工程量按洞口尺寸以“ m2 ”计算。
2 、各类木窗的工程量按窗洞口尺寸以“ m2 ”计算。
3 、厂库大门、保温门等特种门工程量按洞 2 ”计算。
1.8 第七章 楼地面工程
3 、块料面层中的材额不符时应进行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2 、块料面层楼地面按算,应扣除 0.3 ㎡以上的空洞所占面积。
1.9 第八章 屋面及防水
本章包括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屋面,屋面防水,屋面隔热保温,楼地面、墙面防水等内容。
1 、各种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2 、防水定额中综合考虑了规范要求增加的附加层及防水薄弱处的加强层工料。
5 、涂 1.5mm 厚列入,每增减 0.1mm 厚,涂膜材料量按 12.12kg/100m2 调整。
1 、瓦屋面、琉璃瓦、彩钢压型板、彩钢压型加芯板屋算。
2 防水按实铺面积计算,弯起部分高度按 0.3m 计算。
4 、保温层、找坡层按平均厚度以“ m3 ”计算。
1.10 第九章 装饰工程
1 、块料装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4 、上人天棚执行不上人天棚料外,其余人、材、机乘以 1.3 系数。
5 、保温材料品种和厚度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1 、墙面抹灰、块料装饰按图示尺寸以 m2 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
3 、楼梯底面抹灰工程量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 1.2 系数计算。
4 、天棚粉刷以主墙间净面积计算。井字梁板按投影面积乘以 1.4 系数计算,灰并入天棚工程量内。
5 、积计算,跌级天棚垂直面展开面积并入天棚工程量内。
1.11 第十章 总体工程
本章包括外给、排水井、管沟、化粪池、围墙、大门及绿化等内容。
1 、道路(车、人行道)、不包括土方挖、运、填,发生时执行第一章有关子目。
2 、道路(车、人行道)场)基础及面层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3 、室外给、排水井、化粪池深系指井、池底板上表面至井、池盖顶面的高度。
5 、苗木胸径系指距地坪 1 高处的树杆直径。苗木高度系指树顶端距地坪的高度。
6 、乔木种植不适用名贵树种及胸径 20cm 的落叶乔木和株高在 6m 以上的常绿乔木。
础:按设计尺寸以 m2 计算,不扣除各种井占面积。其中车行道度按面层长度计取,宽度无边是否设置道缘石,均按面层宽边增 30c 。场坪(停车场)按面层设计尺寸每边增算,但某边抵墙(或有阻挡体)时,该边不增加。
面层 : 按设计长度乘以宽度加弯道面积以 m2 计算,不扣除各种井占为: R2 × 0.2146(R 为弯道曲线半径 ) 。
道缘石:按图示尺寸加弯道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弯道长度公式为 R × 1.57 ( R 为)。
1.12 第十一章 构筑物
本章包括钢筋混凝土不保温倒锥壳水塔,砖支筒保温水塔、钢筋混凝、钢筋混凝土矩形水池等内容。
2 、若设计标准与定额所包含的内容不符,可按相应调整子目进行
1 、钢筋混凝土不保温倒锥壳水塔:按水箱容积 200 度 30m 为基本参数单位,以“座”计算。若设计参数不同时,可进行相应调整。水箱容积以 50m3 为一个调整单位,不时按 50m3 计算;筒身高度以 5m 为一个调整单位,不足 5m 者,以 5m 计算。
水塔高度:设计室外± 0.00 至水箱底或下环梁上皮。
保温水塔:按水箱容积 100m3 ,筒身高度 24m 为基本参数单位,以“座”计算。若设计参数不同时,可进行相积以 50m3 为一个调整单位,不足 50m3 时,按 50m3 计算;筒身高度以 4m 为一个调整单位,不足 4m 者,。
水塔高度:设计室外± 0.00 至水箱底或下环梁上皮。
3 、钢筋混凝土保温水塔:按水箱容积 100m3 ,筒身高度 24m 为基本参数单位,以“座”计算。若,可进行相应调整。水箱容积以 50m3 为一个调整单位,不足 50m3 时,按 50m3 计算;筒身高度以 4m 为一不足 4m 者,按 4m 计算。
塔高度:设计室外± 0.00 至水箱底或下环梁上皮。
4 、钢筋混凝土矩形 00m3 、 500m3 、 1000m3 为基本参数单位,以“座”计算,设计容积不符时,可按 100m3 进行调整; 3 者,按 100m3 计算。
1.13 第十二章 垂直运输
1. 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板顶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2. 本定额包括单位工程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按规定单独计算的机械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
3. 檐高 3.6m 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4. 本定额项目的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结构包括砖混、砖木、砖石三种结构类型。
5. 同一建筑物有多种功能 ( 或多种结构 ) 时,按主要功能 ( 或占比例较大的结构 ) 计算。
6.20m(6 层 ) 以上的同一建筑物,其高度不同时檐口计算度的各自建筑面积按下式计算,套用相应步距的定额。
计算檐口高度 (m) = ( 高度①×面积①积②+…… )/ 总建筑面积。
7.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8. 服务用房系指具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0m2 的建筑,如副食、百货、饮食店等。
9. 檐高超过 120m 时,檐高每增 10m 的垂直运输定额,适用于现浇框架、框剪及剪力墙等结构。
建筑物垂直运输定额,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功能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 m2 ”计算。檐高 m 时,按不同建筑物结构类型的 120m 定额为基数,均套用每增 10m 的垂直运输定额。建筑面积按统一规定的算。
1.14 第十三章 超高降效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 20m( 层数 6 层 ) 以上的工程。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 ( 檐口板顶的高度,女儿墙不计算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三、同一建筑物高度不计算高度可按不同高度的各自建筑面积按下式计算,计算高度超过 0m 以上时套用相应步距的定额。
计算高度 (m) = ( 高度①×面积① + 高度②×面积② + … )/ 总建筑面积
四、建筑物超高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 0.00 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五、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水泵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水素。
一、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 ( 见说部人工费乘以降效系数计算。
二、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费乘以降效系数计算。
、建筑物超高施工加压用水泵台班消耗量,按± 0.00 以上建筑面积以“ m2 ”计算。
1.15 第十四章 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装、拆卸
一、本章是按建 2001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编制的需要单独计取的施工用大型机械 25km 以内场外往返运输、安装拆卸及基础铺拆等定额。
二、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的定额虽未按场外运输和安装拆卸分列机械的 25km 内场外往卸费在内。
三、 ( 自升式除外 ) 基础及轨道安装拆卸,其轨道以直线型为准,如铺设弧形时其轨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 1.15
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铺拆是按带配重固定式基础考虑的且未包括基础打桩因素,如需打桩时按图示及有关规定另行计算。不塔式起重机的固定式基础铺拆、自升式塔吊如需设置行走轨道的基础铺拆,应按实际工程量依据有关规定另行计算。自升式卸子目是以塔高 45m 确定的 45m 时,每增高 10m 安拆定额增加 20% 。
五、安装拆卸定额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必要的试运转台班量。
六、檐高 20m(6) 以内的建筑物采用卷扬机取大型机械 25km 以内往返运费。
土石方工程的大型机械 25km 和安装拆卸定额依据其相对应的施工工艺按 1000m3 工程量计算;基坑降水按所采取的降水工艺设备按每一个降水单位列项目的土石方工程不得计算大型机械 25km 以内场外运输费。
二、桩基工及所配备的大型机械设备按照一个单位工程计取一次。
以塔式起重机和自升式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艺,其大型机械 25km 内往返场外运输、安装拆卸、基础铺拆等应按一个单位
1.16 第十五章 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