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将于2022年10月1日执行,针对住建部官网“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3.2.1、3.2.8、3.3.4、4.3.5、4.7.3、4.10.1、7.2.4、7.4.6、7.5.2、7.6.3、8.1.6、9.4.5、11.2.3、11.2.4、11.8.8、12.4.10、12.4.14、12.5.8、13.4.6、13.7.6、14.4.3、14.9.4条。“相关规定,对比两本规范中条款做分析如下,供朋友们参考(以下简称”民标“和”通规“):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将于2022年10月1日执行,针对住建部官网“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3.2.1、3.2.8、3.3.4、4.3.5、4.7.3、4.10.1、7.2.4、7.4.6、7.5.2、7.6.3、8.1.6、9.4.5、11.2.3、11.2.4、11.8.8、12.4.10、12.4.14、12.5.8、13.4.6、13.7.6、14.4.3、14.9.4条。“相关规定,对比两本规范中条款做分析如下,供朋友们参考(以下简称”民标“和”通规“):
01
废止“民标”3.2.1负荷分级相关条款:
“通规“:明确负荷分级中150m以上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为特级负荷。
02
废止“民标”3.2.8:
“通规“对应:
分析: 是不是有点迷糊? 写一级负荷要求,还专门写了一级负荷要带特级负荷,那如果存在这样的特级负荷,一个项目最高负荷等级就应该是特级负荷。 这条写 得 我绕了半天,你们来发表意见吧。
03
废止“民标”3.3.4:
加个没废止的3.3.9一起看:
“通规“对应:
分析:备用电源是相对于常用电源来说的。常用电源是市电,备用电源是可以是独立馈电,发电机和蓄电池。应急电源在多数规范里提到的是消防类。结合4.1.4条同时共用柴发,我觉得大家可以理解成四段制配电(其实直接读4.1.4条也很绕)。
04
废止“民标”4.3.5和4.10.1:
分析:”通规“对应8.2,把充气、油浸变压器要求写了,干式变压器要求没写。”民标“条文解释还写了干式变压器比油浸式安全,这就废止。如果要用油浸式变压器,肯定记得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8条做细水雾灭火。
删除了4.10.1条,专家可能认为油浸变压器也很安全了
05
废止“民标”4.7.3:
“通规“对应 :
分析:本条是升级补充了一些要求。
06
废止“民标”7.2.4:
“通规“对应:
分析:不强调放射式,强调专用的供电回路,同一般供电分开。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6条,地铁,火灾报警,上海地标等说法一致。同类型负荷可以按防火分区或者用电性质合并。
07
废止“民标”7.4.6:
“通规“对应:
分析:PE独立,N独立,等电位连接线独立。除国家产品标准允许以外,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都不能用作PE,所以4P的母线槽可以外壳做PE(也有外壳上加扁钢做PE)。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护套,不能用于PE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 232-2011第4.10.1条也废止,对应的也是这里。
08
废止“民标”7.5.2:
"通规“对应:
分析:还在,没变。
09
废止“民标”7.6.3:
"通规“对应:
分析:意思没变,等待条文解释说清楚这里也是消防负荷。
10
废止“民标”8.1.6:
"通规“对应:
分析:不燃导管和线槽是什么材料?应该还是用金属管和金属线槽,因为塑料管都是阻燃的,亦或者有新的材料技术了?
11
废止“民标”9.4.5:
“通规“对应:
分析:多写点,具体点。
12
废止“民标”11.2.3和11.2.4:
“通规“对应:
分析:简化防雷类别。只要是超过100m或者年雷击数大于0.25次/a的都按二类设防。按上述100m以内的都按三类即可。
13
废止“民标”11.8.8:
“通规“对应:
14
废止“民标”12.4.10:
“通规“对应:
分析:没变,写的再详细点。
15
废止“民标”12.4.14:
“通规“对应:
16
废止“民标”12.5.8:
“通规“对应:
分析:集中写。
17
废止“民标”13.4.6:
“通规“对应:
分析:不得利用断电强启删了。集中电源集中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都是由控制器发
信号,确实不是切断电源强启。对画图没影响。
18
废止“民标”13.7.6:
“通规“对应:
分析:变频器能用于消防了?个人觉得能直接和星三角启动不用变频器和软起动在消防风机水泵最好,又贵,还有可能坏。
19
废止“民标”14.4.3:
“通规“对应:
分析:意思一致,措辞修改。
20
废止“民标”14.9.4:
“通规“对应:
END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