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快推动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厅决定开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已建成投产的装配式PC、钢结构建筑产业基地,产业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PC产业基地:厂房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设计年产能大于3万立方米。
(二)钢结构产业基地:厂房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设计年产能大于2万吨。
(三)建立构件生产管理系统与信息数据库,具有完善的构件质量追溯体系,构件具有唯一性标识。
二、补贴内容
产业基地生产的2021年用于建筑项目主体结构的预制混凝土、钢部品部件(不包括轻质墙板)。申请补贴的建筑项目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已取得施工许可手续;
(三)已完成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部分,同时满足“三板”使用规定,即采用预制楼梯板的投影面积比例不应低于80%,采用预制楼板的投影面积比例不应低于70%,采用预制非承重内墙板的墙面面积比例不应低于50%。
三、申报流程、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向产业基地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30日 。
(三)申报方式:通过广西建筑工业化监管平台线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经设计单位确认的“三板”应用面积比例计算书;项目部品部件采购合同;部品部件供货清单或结算单;产品质量证明以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资金补贴申报表(详见附件1);企业申报装配式建筑资金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资料审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产业基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采取现场调查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后应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与审核结果报送至我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相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组织做好本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补贴申报工作。
(二)我厅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核查相关数据。对申报主体伪造虚假申报资料骗取补贴的,将取消当年及今后三年的补贴申报资格。
联系人:陆玮;联系电话:0771-2260365,18260992651。
附件:⒈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资金补贴申报表
⒉企业申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资金补贴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