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死亡!项目经理总监等8人被追刑责!项目经理每月带班仅7-8日
建工警车
2021年12月28日 09:15:56
来自于时事快讯
只看楼主

12月22日,重庆公布“7·2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1 年 7 月 21 日,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 4 号库房 发生坍塌事故 , 造成 5 名作业人员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1049.9 万元。 直接原因          


12月22日,重庆公布“7·2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1 年 7 月 21 日,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 4 号库房 发生坍塌事故 造成 5 名作业人员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1049.9 万元。

直接原因          

综合认定:钢结构自身稳定性不足,受突发大风诱发,是本次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的主要问题    

......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刘**,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 。未组织编制《钢结构安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危大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事故发生 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曹**,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事故项目项目经理 。未按规定履行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管理职责,针对事故现场支撑、隅撑缺失的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治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张**,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事故项目施工员 。未严格督促钢结构班组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未对危大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4.邓**,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事故项目安全员 。未对危大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未消除施工现场违规施工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 

5.邓**, 施工单位总经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未严格督促检查事故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未消除违规施工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周**, 监理公司工作人员,事故项目现场监理员 。未对危大工程施工情况实施专项巡视,未消除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7.王**, 监理公司工作人员,事故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未消除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李**, 监理公司工作人员,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未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事故《钢结构安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未编制《钢结构安装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消除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一、施工单位。建议由市应急局给予其罚款 6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二、监理单位。建议由市应急局给予其罚款 63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三、建设单位。建议由市应急局给予其罚款 60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附原文:
 

山海连云66
2021年12月28日 13:33:31
2楼

施工前必须有专项吊装方案,在有柱间支撑和水平支撑那间(通常第一间),当钢柱钢梁安装好吊车不松勾,及时安装檩条和支撑系统,与此同时校正完毕,这样形成超静定几何空间不变体系,柱脚如有二次灌浆,还要临时缆风绳,等所有结构安装完毕(含檩条、支撑系统)并校正结束后,再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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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连云66
2021年12月28日 13:34:31
3楼

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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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放客
2021年12月28日 14:32:57
4楼

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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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maoq123654
2021年12月29日 11:36:00
5楼

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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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蒙拐骗
2021年12月31日 09:44:20
6楼

还好没有挂靠的项目经理,如果挂靠的话也要跟着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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