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四川省德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卢锋与妻子沈佳被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0月3日,南都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获悉,两人收受他人财务或贿赂 超2500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锋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沈佳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南方都市报】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四川省德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卢锋与妻子沈佳被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0月3日,南都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获悉,两人收受他人财务或贿赂
超2500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锋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沈佳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南都记者注意到,卢锋出生于1963年1月,重庆铜梁人,2012年2月至案发任
德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卢锋妻子沈佳出生于1966年,硕士研究生,曾为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9月,卢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3月,德阳市纪委监委通报,卢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安排他人违规套取资金用于账外支出;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办理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起诉书,2012年5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卢锋利用其担任该职务的便利,
为他人在办理人防许可行政审批、人防工程专用设备管理、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施工图的审查等方面谋取利益,
单独或伙同其妻被告人沈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收受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共计1410.18万元。其中,被告人卢锋、沈佳共同收受财物共计735.84万元,被告人卢锋个人单独收受财物共计673.34万元。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卢锋违反相关规定,
审批减免、少收建设项目不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4007.65668万余元。
期间,被告人卢锋单独或伙同其妻沈佳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92.65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沈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卢锋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佳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卢锋、沈佳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该院已于2021年7月提起公诉。
和平时期“ 人防办 ” 并不为大众熟知,有人甚至觉得人防办是“冷衙门”,然而,随着正风反腐不断深入,小小 “ 人防办 ” 中蕴藏的不为人知的大大贪腐令人瞋目结舌!这个鲜为人知的“冷衙门”究竟有多腐败?且看: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7月报道《人防工程审批权怎成了生意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2月报道《处理6927人!全国人防系统掀起反腐风暴》。
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
查处了多起人防系统腐败案件——
人防工程审批权怎成了生意经。
7月12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
布消息,公主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关吉利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一个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决定给予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武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报称,武伟“严重败坏了全省人防系统的整体风气,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据了解,从今年3月以来,黑龙江省多名人防系统领导干部被查,包括哈尔滨、大庆、佳木斯等地。今年被查处的还有新疆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孙琦,吉林人防办原巡视员仲研等。
“人防办”是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简称。 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工程进行审批、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人防办的一项重要职能。
根据相关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在项目报批的过程中,必须经过人防办的审批才能动工。民用建筑到达一定的规模时,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根据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从相关通报或判决书看, 人防系统的腐败集中在人防工程审批、验收,为他人承揽工程打招呼等方面。 并且,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房地产业发展,人防审批项目日益增多,人防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也相应有所增多。
今年5月,河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6起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梳理这6起案例不难发现,人防系统因
腐败落马的干部大多栽在了人防项目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缴纳这个环节。如,邯郸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向阳滥用职权,擅自为开发商减免或缓缴易地建设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90万余元。秦皇岛市卢龙县人防办主任周志军、县住建局副局长董伟等人,履职不到位,造成该县两个商业、住宅项目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建,使231万余元的易地建设费欠
缴。
人防业务涉及房地产、建筑等社会经济热门领域,业务处室与房地产开发商、设备供应商有着频繁的往来,加上人防系统职能特殊,社会关注程度较低,一些人员通常借正常履职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
福建省厦门市人防办工程处原处长谢友明利用验收的权力,明知开发商偷减某大楼防空地下室面积1000多平方米仍违规给予验收通过,收受开发商送给的现金1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由于第一期项目未建地下人防工程,等开发建设第二期、第三期项目时,在向市人防办报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为了顺利通过市人防办的审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送给桂林市人防办原主任
赖月亮20万元。随后,赖月亮在该公司提交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上签字同意。
在人防系统腐败案件中,拉拢攀附人防系统工作人员的主体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施工单位和人防设备器材厂家。
这些单位虽然数量不多,但往往实力雄厚,通常以大量现金、房产、干股分红等巨额诱惑拉拢相关人员贪腐弄权,容易建立长期的权钱交易关系和利益同盟。
去年6
月至今,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白广华,白广华的后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曾凡军,
以及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石平等人防系统腐败案。截至目前,郴州市纪委监委收缴违纪款物950余万元,收缴暂扣违法犯罪款物1300余万元。
从各地查处的人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地方的人防部门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和相互制约机制缺失等问题,再加上人防办组织机构不大,人防工程批建、物资管理、军地共建等业务带有一定保密要求,在“隐形外衣”的保护下,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一些腐败分子搞所谓的“利益均沾”,经济上相互牵连,使腐败问题暴露难、发现难,容易发生窝案串案。
今年
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
成员、副主任孙琦接受审查调查。自治区人防办班子成员被查,孙琦并非首例。2014年,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被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自治区人防办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原站长赵耀明、秘书人事处原处长陈京平、原工程计划处处长徐万强、行政执法监察总队原党支部书记郭宇、行政执法监察总队原总队长丛平等5人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湖南省张家界市人防办原党组
书记、主任王作成在不足4年的任期内,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违规批准不建人防工程、减免或缓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插手工程项目承包等手段为他人谋利,从中收取好处高达202万元。更恶劣的是,其他干部上行下效,导致窝案串案发生,共有6名县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被立案审查,3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取消退休待遇,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充分利用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紧盯人防系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人防领域在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收缴、人防企业资质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天津市坚持两线作战,一条线即压实主体责任,由市人防办、16个区人防办对人防工程13个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另一条线即开展外部检查,参照巡视巡察方式,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分别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抽调审计、财政、税务、行政审批等7个相关部门20名同志组成的专项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审计抽查等方式,共起底和发现问题线索240件。截至目前,天津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已立案审查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在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天津市纪委监委责成市人防办履行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缺位、监管环节缺失、关键制度缺项等3方面24个问题进行整改。
记者注意到,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以制度建设巩固治理成果,既严厉惩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又深入分析人防系统突出的腐败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对照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着力建立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构建人防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以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为抓手,同向发力、协同作战,全面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黑龙江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人防办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并延伸巡视哈尔滨、大庆市人防办党组;同时,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委巡察组通过“双授权”方式对3市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山东省纪委监委向省人防办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全省范围内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逐项梳理问题,逐一排查整改。
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一些不法商人盯上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不择手段“围猎”干部,导致人防建设被商业利益牵引,战备职能弱化虚化,成为腐败重灾区。黑龙江人防腐败案拉开全国人防系统腐败专项治理序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全系统调查整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督促黑龙江等地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和以案促改,在全国人防系统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激浊扬清的反腐风暴,推动人防系统回归国防安全主责主业,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人防系统腐败案牵涉人防系统工程建设、开发管理等各个方面,涵盖违规审批、倒卖批文、违规减免、垄断牟利、侵吞私分、滥发奖金等各种形式,集中反映出半军半民管理体制下,人防系统长期“不设防”成为监管“真空区”,导致事关国防安全的人防工程变成“腐败工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利用建设人防地下商业街项目腐败。 人防地下商业街等项目投资回报丰厚,一些领导干部禁不住利益考验,在开发商开出的“优厚条件”诱惑下,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黑龙江省人防办原主任武伟违规审批人防地下商业街项目40多个,收受贿赂1130万元;哈尔滨市人防办原主任肖文东违规审批通江街、大安街等地下商业街项目,仅倒卖审批手续就净赚2300多万元。
二是利用减免人防项目易地建设费腐败。 违反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减免条件等相关法规,违规核算、违规减免缓、应收不收、“以收代建”、挤占挪用等问题突出。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应收易地建设费21.49亿元,实际收缴6.38亿元,仅占应收金额的29.7%,目前仍欠缴15.11亿元。武伟违规将产权应归国家所有的地下人防工程,变更为可办理产权的地下商业街,导致1.76亿元易地建设费未能上缴,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三是利用垄断人防基本建设项目市场腐败。 人防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指定企业垄断承揽人防基本建设项目,自己设计、自己建设、自己监理、自己验收,滋生大量腐败。2013年以来省人防办审批的17个地下商业街项目,16个项目由其直属事业单位人防设计院设计,获取巨额利益。省人防办原总工程师王某某退休后开设审图公司,承揽了省人防办审批的全部人防工程审图业务,先后5次送给武伟200多万元。
四是利用人防投资管理的关联企业腐败。 把人防投资管理的关联企业当成“摇钱树”“唐僧肉”,大搞自肥交易、利益输送。2012年哈尔滨市人防办下属百汇商城将7600平方米人防工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租给某超市,并无偿提供100余万元的设施供其使用;哈尔滨人防办下属服装城,以房屋漏雨、平改坡名义在原人防工程基础上违规加盖一层商城,班子成员和部门经理每人分得一个摊位;2013年到2016年,省人防办及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战备值班费和“下洞费”483万元。
一是管党治党不力,多头管理导致监管缺位。 人防管理体制实行军地共管、双重领导。军地双方管理界限不清、监管不力,军队部门对人防部门指导监督有限,人防部门在政府部门中又相对边缘化,导致“都管又都不管”的监督盲区空白,人防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
二是主责主业意识弱化,商业利益牵引人防工程开发利用。 由于长时间处于和平时期,一些人防部门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产生偏差,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战备部门越来越弱势,审批建设不再根据战备需要,而将审批商业项目作为主业,人防工程变为商业项目,人防工作商业味越来越浓,军事味越来越淡。
三是项目建设存在行业壁垒,缺乏有效市场竞争。 由于人防项目的国防军事属性,人防工程选址、立项、施工、验收、产权认定等仍沿用传统行政审批模式,市场垄断性强,一把手权力集中,成为被“围猎”的重点对象。人防系统领导干部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经济相互牵连、共担风险,致使一些人防工程产生严重腐败和质量问题。
四是人防立法年代久远,刚性约束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已施行20多年,部分条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些条款过于宏观缺乏可操作性。《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已实施16年,有些规定在具体操作层面出现弊端,如对新建民用建筑拒不配建防空地下室的,仅规定了警告、责令限期修建、罚款等3个惩戒措施,罚款上限仅为10万元,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综合治理、源头预防,推动人防系统正本清源、回归主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黑龙江省确定为专项治理重点地区,督促结合实际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化以案促改。黑龙江省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解决全省人防系统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治理。
——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全面起底问题线索。 将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作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大问题线索起底、督办和查处力度。黑龙江省将人防系统专项治理作为巡视重点,制定了《关于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办法》,要求省市县三级步调一致,统一时间安排、统一组织方式、统一工作要求,聚焦人防系统重点问题、集中发力、分类施策,精准开展巡视巡察,对省人防办和哈尔滨、大庆两个一类人防重点城市开展专项巡视,组织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三个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实行交叉巡察,其他城市由市(地)巡察办组织专项巡察,要求及时报送问题线索、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全省巡视巡察联动,共发现人防系统在工程审批验收、易地建设费收缴、人防工程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线索334个,涉及领导干部355人,基本实现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严肃查办典型案件,形成惩治高压态势。 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对重点案件和重大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坚持以查办典型案件推动深层次问题整改。省纪委监委综合考虑单建式人防工程需要省、市、区三级审批,一个工程可能牵扯多名干部的实际,率先查处省人防办原主任武伟腐败案件,发现各级人防办主任、副主任、掌握审批监管执法权力的中层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批涉案,专门印发通报督促公职人员主动说明情况、交代问题,多名涉案人员主动投案,涉案人员与武伟之间的经济问题被迅速查清。截至2020年11月,全省立案人防领域腐败案件221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72人,留置28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
——开展集中整治,分类清理顽瘴痼疾。 坚持靶向发力,深入归纳案件规律特点,聚焦建设地下商业街、减免易地建设费、人防基本建设、人防投资管理的关联企业等四个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围绕违规审批、倒卖批文、违规办理产权等问题,对全省人防系统2005年以来审批建设的180多个人防地下商业街项目逐一核查。针对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人防工程“以收代建”等乱象,督促人防工程应建必建、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截至2020年9月,全省共收缴易地建设费6.38亿元。围绕人防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招标、建设到监理、验收各个环节,督促省人防办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全面加快人防事业单位改革。针对违规低价出租、私分侵吞资产、滥发津贴补助等突出问题,全面核查清退,截至2019年7月,共收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奖金、津贴、补贴1260万元。
——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重塑人防权力运行监管机制。 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人防系统在制度笼子和制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各级人防系统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推动建章立制、破解难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共督促省人防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7项,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共建立健全制度机制857项,督促省人防办进一步理顺职能、深化改革。目前已将所属事业单位省人防设计研究院并入省建设投资集团,并积极推进“七四三”工程管理处等其他6家事业单位改革。将市(地)人防部门纳入政府规划委员会,并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将市(地)人防质量监督职责、县级人防部门职责统一纳入住建部门,人防、城管、住建等部门一体执法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深刻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放大以案促改的综合效果。 让武伟、肖文东现身说法,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体制弊端、查找监管漏洞,指出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摄制警示教育片《“不设防”的人防》,充分利用武伟、肖文东等案件的成果,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引导大家以案为鉴,汲取惨痛教训,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由点到面推向全国、成效明显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大力推动下,黑龙江人防系统发挥先行先试、典型带动作用,带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以案促改,集中整治人防系统腐败突出问题,推动健全人防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三不”一体整改治理效果进一步凸显。
——人防系统腐败乱象得到全面清理。 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云南等省把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并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回头看”。四川省对全省人防系统重点领域问题全面清理,对全省120个人防重点县的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开展全面审计检查,对全省41家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全面核查。河北省坚持靶向施治,重点对违规结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投标、租赁违规等开展集中整治,深入排查背后的腐败问题。 截至2020年8月,全国共处置问题线索14049件,查处问题8578个,处理6927人,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74人,县处级干部1119人,移送司法机关343人,提出整改建议7297条。
——人防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江西省共清理与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制度文件249件,制定出台《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有力促进人防系统权力公开、规范、廉洁运行。湖北省纪委监委督促各级政府及人防部门废止与上位法相悖的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规范性文件69件、会议纪要99件、协议19份、合同4份、备忘录2份。江苏省围绕易地建设标准把握及费用征缴、人防工程招标、工程质量监督等薄弱环节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定,省级层面出台12项制度,市县层面共制定150项规章制度,清理作废涉及违规减免缓的120个地方文件。河北省全面清理人防系统相关制度457项,新建规章制度306项,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推动了人防系统管理体制改革。 北京市推动人防系统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督促认真梳理“三个清单”,实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联合验收”。浙江省加快推进人防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对人防部门投资管理的地下商业街、酒店等关联企业,除国防军事需要外,从人防部门整体剥离,移交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将人防建设主要指标列入各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人防部门列入本级规委会和专委会成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防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根源上杜绝少建、不建人防工程或少缴、不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
——人防系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联合签署《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人防行业市场一体化发展协议》,有序推进人防工程设计、监理领域对具备乙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监理企业开放,推进人防从业人员资格互认,形成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人防市场体系。湖北省建立人防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河南省2019年新增人防工程建设面积94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4%,收缴易地建设费32.64亿元,同比增长25.2%,实现“双量齐增”。
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推动人防系统以案促改,必须聚焦监管盲区、补齐监督短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建立健全职能明确、职责清晰、权责对等的管理体制,推动人防正本清源、回归主业。
第一,聚焦监管盲区,防止边缘性腐败。 人防、气象、疾控、测绘、供销等实行特殊管理体制的系统,如果监督约束跟不上,很容易由所谓“清水衙门”沦为贪腐分子谋利分肥的“油水部门”。人防系统系列腐败案件,充分暴露军地共管体制下的监管盲区空白和管理薄弱地带。开展以案促改,首先从消除监管盲区入手,综合运用专项巡视巡察、交叉巡察、“地毯式”监督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撕开“口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现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针对突出问题、关键症结找准“靶子”;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针对监督短板、弱项扎紧“笼子”,一举扭转过去多地人防系统零查处、零执纪状况,推动以案促改从地方向全国拓展,从人防向气象、疾控、测绘、供销等系统延伸,形成由点及面、全面整改的工作局面。
第二,聚焦一把手腐败,推动解决系统性问题。 人防系统之所以反复出现团伙式作案、系统性腐败,一个重要原因是一把手失守,成了腐败的“头狼”,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人防系统腐败案以案促改,针对案件发现的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厉查处人防系统腐败一把手入手,全面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同时探索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不当用权终身问责机制,加大一把手定期交流轮岗力度,推动人防系统政治生态改善。
第三,聚焦改革难题,推动“惩治”转向“善治”。 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反映了人防管理体制弊端、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必须以改革的思路办法推进以案促改,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人防系统腐败案以案促改,把促改革、防风险作为重要任务,推动人防系统将非核心职责划分到住建、应急管理、国资委等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修改完善人防法律法规,全面清理“红顶中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强监督、强治理、强服务,切实解决人防系统背离战备初衷、偏离防空主业问题,实现人防系统管理体制战略性重组、系统性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