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3-2016 节选 6.3.1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边长小于等于400mm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的间距可为5m与3.75m;薄钢板法兰风管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垂直安装时,应设置至少2个固定点,支架间距不应大于4m。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3-2016 节选
1 金属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边长小于等于400mm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的间距可为5m与3.75m;薄钢板法兰风管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垂直安装时,应设置至少2个固定点,支架间距不应大于4m。
2 支、吊架的设置不应影响阀门、自控机构的正常动作,且不应设置在风口、检查门处,离风口和分支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3 悬吊的水平主、干风管直线长度大于20m时,应设置防晃支架或防止摆动的固定点。
防摆支架(固定支架)
4 矩形风管的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风管。圆形风管的支架应设托座或抱箍,圆弧应均匀,且应与风管外径一致。
5 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节减振支、吊架,拉伸或压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采取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7 边长(直径)大于1250mm的弯头、三通等部位应设置单独的支、吊架。
注: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标准》GB51251-2017对设置在专用管井内的加压送风管耐火极限无明确要求,可以采用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表4.2.3-1中压系统厚度的钢板风管。
2、对于从楼梯间顶部隔墙连接外墙固定窗的风管,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梯间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例如,对于耐火等级一二级的建筑楼梯间,连接固定窗风管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
注:1、依据《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规定,排烟风管严禁穿越或设置在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