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人,请问新版《钢标》中14.3.4条中,当计算连接件总数(公式14.3.4-2)时,m2和m3区段中负弯矩区受剪承载力需不要考虑14.3.3条的折减,是否还是要按旧版《钢规》再把区分正弯矩区和负弯矩区呢?另外,式子14.3.4-1中Ast fst是哪个的参数?旧版《钢规》有,新版《钢标》没有明确。
各位高人,请问新版《钢标》中14.3.4条中,当计算连接件总数(公式14.3.4-2)时,m2和m3区段中负弯矩区受剪承载力需不要考虑14.3.3条的折减,是否还是要按旧版《钢规》再把区分正弯矩区和负弯矩区呢?另外,式子14.3.4-1中Ast fst是哪个的参数?旧版《钢规》有,新版《钢标》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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