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厦门市建设局印发了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 一旦发生亡人事故,施工单位将受到停工、暂扣安许证等处罚 。 结合 此前 广东、江苏、上海、山东、合肥 、苏州、荆州 等地 相关文件不难看出,各地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越来越严。
今天上午厦门市建设局印发了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 一旦发生亡人事故,施工单位将受到停工、暂扣安许证等处罚 。
结合 此前 广东、江苏、上海、山东、合肥 、苏州、荆州 等地 相关文件不难看出,各地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越来越严。
厦门文件明确:
一旦发生亡人事故 ,立即核查安全生产条件,责令 停工 并督促整改, 全面排查在厦所有在建工程 ,视情节采取 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 等行政处罚。
督促建设(代建)单位落实首要责任 ,完善轨道工程首要责任评估检查机制, 将 市属国企 的质量安全情况纳入重点项目 月度成绩“晾晒” 和 季度代建考评体系 , 发生安全事故的 抄送市国资委 , 抓住建设(代建)单位项目建设的“牛鼻子” ,形成工作合力,遏制事故发生。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创新方式方法,用好 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等 “组合拳”,推动各监管部门把责任落实到实处。
紧盯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安全履职,要求 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 统一标识,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记。
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结合“双随机”,2021年对全市 不少于300个 在建项目开展检查。
其它地区相关政策文件
附厦门文件: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建工〔2021〕53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安字〔2021〕7号)及省住建厅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继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建设工程“迎建党百年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组织观看,认真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工作重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加强督导,落实监管部门职责。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创新方式方法, 用好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等“组合拳” ,推动各监管部门把责任落实到实处。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市、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建设,坚决扛起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压实责任,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一是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执法威慑,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及时督促限期整改, 一旦发生亡人事故,立即核查安全生产条件,责令停工并督促整改,全面排查在厦所有在建工程,视情节采取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 。 二是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建设(代建)单位落实首要责任,完善轨道工程首要责任评估检查机制,将 市属国企 的质量安全情况纳入 重点项目月度成绩“晾晒”和季度代建考评体系 , 发生安全事故 的 抄送市国资委 ,抓住建设(代建)单位项目建设的“牛鼻子”,形成工作合力,遏制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持续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结合“双随机”, 2021年对全市不少于300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 ,全面深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立查立改,实行销号管理,坚决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重点排查整治:
1.工地消防安全、防台防汛、地铁工程、隧道施工、高处作业、工地危险化学品、工地食堂等。
2.市政工程、污水管网、窨井及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3.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工序组织施工行为,未组织对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周边道路、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等问题。
4.作业人员没有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5.建筑废土消纳场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
6.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
(二)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在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针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防范,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一是 总结事故规律,严把源头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是 针对早晚班、休息日及节假日期间事故易发的特点,督促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保持通讯信息通畅,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有效处理。 三是 督促业主紧盯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安全履职, 要求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统一标识,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记 ,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
(二)重点监督,强化危大工程管控。 重点抓好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桩机设备、地铁工程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强化法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予以追责。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各项措施要求,重点整治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防护到位,开展高坠专项整治。 根据数据统计分析,建设工程高处坠落安全事故占比较大。随着施工人员逐步老龄化、文化程度低、流动性较强,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 2021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督促各责任主体在加强作业人员管理和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技术措施到位、安全交底到位、警示标志到位、防护设施到位、自查自纠到位,不断总结经验,固化防坠落有效措施,切实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态势。
(四)堵塞漏洞,完善废土处置机制。 加大对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建筑废土消纳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落实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任务,完善渣土车管控体系,督促渣土运输企业、消纳场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建筑废土消纳场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扫清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处置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企业和车辆建立信息通报抄告机制。
(五)强化应急,落实防台防汛工作。 要结合厦门地区台风、汛期特点,提前谋划、主动应对,细化工作安排,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落实度汛措施,排查消除隐患,强化值班值守。认真查找分析防汛抗台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及指挥调度流程,健全抢险救灾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五、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健全机制,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 按照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强安全质量行为和实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落实《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预控实施细则》,指导企业构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强化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健全应急抢险协调机制,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示范引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不断优化、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运用与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延期制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进一步加强监管软硬件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智慧管理水平。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一)加强培训,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防汛、防台风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政策文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加强住建系统新出台或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做好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清理,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编制印发疫情防控手册和事故警示教育片,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项目,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消防、防汛应急演练,督促企业落实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监理旁站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宣传行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件,及时发布通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营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未雨绸缪,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重大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完善我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技术储备、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建设工程万一出现重大事故灾难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队伍,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