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号)、《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 号)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项目开发及建设。
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会福利中心地块拟变更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需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莞市万江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会福利中心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会福利中心地块位于万江街道谷涌社区滘联路,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3.690043°,北纬23.077615°,地块占地面积为9801.22平方米。根据《东莞市万江街道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开发图则(H单元)》,地块规划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分类标准,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09年前,主要为农用地、闲置荒地、东部有一处农户平房,面积约为80平方米,场地东部至南部有一条排水渠,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及雨水收集;2009年,场地西部、西北部建成布匹仓库,场地东、南部为农田,农田中部有一条排水渠;2009年至2019年场地无明显变化;2020年,场地内布匹仓库拆除,原布匹仓库目前为空地,部分区域临时堆放铁管以及拆除仓库后的建筑渣块等物料,场地东部农田区域被堆填附近村民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渣块,场地为空地和荒地。原农田中部排水渠由明渠改为暗渠。
通过对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以及对该地块的历史情况以及场地周边的历史情况了解,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为场地原农田区域、场地原布匹仓库区域,由于场地历史存在农业种植,种植过程中可能涉及有机农药的使用。这类污染物施用过程中可能进入土壤和水体,对土壤和地下水以及人体健康是一种潜在的威胁。由于场地西部历史上2009年至2019年为布匹仓库,仓库存储过程可能涉及车辆停放等情况。原布匹仓库区域已做完整的硬底化,风险较小,考虑石油烃等污染,对土壤和地下水以及人体健康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初步确定潜在污染物为有机农药类和石油烃C10-C40。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含场地外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36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品,4个对照样品),调查场地钻孔深度为7.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以及表层土加测选测项目(有机农药类13项、石油烃C10-C40)。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中性,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有检出,所有检出的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
调查组在场地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场地外1个对照监测井,设计深度为7.0m,现场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品),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浑浊度、pH、铜、六价铬、汞、砷、镉、铅、镍、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石油类、石油烃C10-C40。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为评价标准,地下水监测井GW1、GW3的浑浊度超标倍数分别为1.2、0.5倍。浑浊度属于感官性质和一般化学指标,且场地后续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本场地地下水浑浊度的轻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土壤钻探采样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地下水建井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0年11月28日。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场地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完成。
综上所述,认为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会福利中心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的需求,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