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紧急!住建部:7月1日起,未提出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的,注册专业将失效!
紧急!住建部:7月1日起,未提出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的,注册专业将失效!
年初,住建部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 北京、上海、浙江、海南 被选为第一批试点地区,自 2021年2月1日起,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其中,在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方面: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 2021年6月30日前 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 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 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 北京、上海、浙江、海南 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
二、试点内容
(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1、 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 (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具体式样见附件2)。同时, 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2.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二)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3)。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三、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账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 一级建造师可登录政务平台进入“我的证照”,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注册专业有效期或距65周岁不满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满65周岁当日为准。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五)试点地区一级建造师准予延续注册的,或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纸质注册证书上不再加贴相应防伪贴。
(六)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要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 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七) 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为准。 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政务平台重新下载。
附件: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式样
3、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西部五省建筑业北京雄安新区数字化问道游学之旅简述
2021年6月9—10日,由广联达主办的“2021数智?问道”——中西部五省建筑业北京雄安新区数字化问道游学之旅成功举办。
来自河南、陕西、甘肃、 宁夏、新疆五省(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及建筑企业代表共40余人,采取辅导交流、实地考察形式,先后赴北京、雄安新区等地观摩学习,共同探讨建筑数字化转型之路。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广联达亮相中建协创建精品工程交流会,科技助力建企提质创优
2021年6月8日到9日,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的“提升工程质量创建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在天府之国成都顺利落幕。
本次会议以“创建精品工程,探讨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为主题,贯彻落实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关政策及先进理念,通过总结、交流、推广建筑业企业在强化质量管理、依靠科技创新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帮助建筑业企业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科技、高发展,大连市2021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会隆重举行
6月9日,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承办的大连市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会在大连市梭鱼湾专业足球场项目部隆重举行。
6月9日,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大连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会在梭鱼湾专业足球场项目举行。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孙宏伟、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副主任许传军、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总经理李华一、市土地发展集团董事长耿树丰,大连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泰然,中建八局东北公司副总经理刘桂新,东北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李晓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以及各区市县相关人员、在连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代表等出席参加活动。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2021年浙南五市数字建造创新应用大会成功召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指导意见》及有关政策落地,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
同时推动我省建设行业数字化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各市建筑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加快实施智能建造,规范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建设管理。【数智 · 互通】2021年浙南五市数字建造创新应用大会于6月8日成功召开,现场250余人参会。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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