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于话题 装配式建筑2020年行业发展政策简讯 国家两部委联合发文强调:应急救治设施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指导做好传染病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切实满足疫情防控实施保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装配式建筑2020年行业发展政策简讯
国家两部委联合发文强调:应急救治设施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指导做好传染病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切实满足疫情防控实施保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广州住建发文:加强设计阶段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设计阶段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7〕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装配式建筑落地实施。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5日
石家庄六部门联合发文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广西两部门联合发文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若干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强有力措施,高位推动,势不可挡,广西装配式建筑发展将迎来新的春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若干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强有力措施,高位推动,势不可挡!
安徽亳州:发展装配式建筑 最高奖六百万元
对新建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最高可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日,《亳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出台,包含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完善招标投标制度、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进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七大项内容,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增强亳州市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亳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下载: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日
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建筑工业化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实现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累计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钢结构装配式农房20万平方米以上。
河南省出台《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破解建筑业发展难题,加快推进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 2月28日,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正式下发全省实施。
一、 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二、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各地要将疫情期间出台的降费、缓缴税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
三、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企业授信和贷款额度,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开展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等为抵押和以应收账款、股票、商标权、专利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允许建筑企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申请贷款。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资信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经营困难的建筑企业,金融机构要做到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建筑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支持建立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平台,降低建筑企业成本。
四、科学精准扬尘管控。按照分类施策、精准管控的原则,明确各类建设工程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达到扬尘防控标准后可以正常施工的作业工序。
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各地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申报、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推动项目早开工。
六、支持发展总部经济。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举办一次建筑企业服务日活动,帮助企业解难纾困。
七、助力建筑企业开拓市场。
八、鼓励创新项目组织方式。各级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监管和结算制度。支持大型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
九、培育产业工人队伍。
十、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河北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日
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系列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增强主体责任,提高履职能力,强化行业监管,促进发展上水平、工作见成效。
二、主要目标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5%以上;
——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设达到350万平方米;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建设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1.抓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落实,提请省人大对《条例》中星级标识划分标准进行修订。
2.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若干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3.依照《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各地编制完成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相衔接。
4.加强法规执行、规划引领和政策激励,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比例。
5.强化超低能耗建筑工作推进机制,抓好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重点指导部分市建设工作,实现设区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全覆盖。
6.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专项宣传计划》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7.做好建筑材料设备使用备案下放衔接工作。建立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制度,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8.服务雄安新区开展“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张家口市、崇礼冬奥场馆绿色建筑相关工作指导。
(二)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1.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完善节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
2.继续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三)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
1.强化规划引领,启动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工作重点、产业布局、支持政策和保证措施;指导各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开展第二批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区、市)申报工作,推动装配式建筑区域发展、市区与县域协同发展。
3.支持现有国家和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升技术体系的规范化和适用性,继续培育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
4.重点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2020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完善支持政策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建设。
5.选择2-3个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市,创新组织模式、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项目建设,推动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四)促进建设科技创新
1.推进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行业信息化技术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加大重点领域应用技术的研发力度,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指导实施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
3.以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重点,完成22部标准的编制或修订,下达20项标准编制计划。
(五)加强行业监管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实行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月报表制度,动态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加强工作督导。
2020年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正式发布
安徽合肥发文: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
关于印发《合肥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建产组办〔2020〕2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工作。
附件:1.《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
2. 《关于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建产组办〔2019〕13号)
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合肥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政办〔2019〕22号)各项工作任务,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甘建科〔2020〕97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3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装配式建筑集约化、规模化效应,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力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