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绿色发展,全面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实现了沙化土地面积由长期扩大到持续缩小、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由长期下降到逐年上升、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江河湖泊生态明显向好的历史性转变。但我国生态系统仍较为脆弱,保护压力依然较大,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刻不容缓。
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 坚持用养结合,合理降低开发利用强度,保护并有效恢复自然生态承载能力,全面提升自然生态服务功能,实现资源永续利用。通过“禁”“休”“轮”“种”等综合措施,实施封育保护、生态移民、舍饲圈养,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因地制宜开展草场保护治理,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挖草、非法开垦占用等违法行为。通过“治”“保”“还”“减”“护”等综合措施,对生态过载的河湖实施治理与修复,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退还河湖生态空间,保护和合理利用河湖水生生物资源,建立健全河湖休养生息的长效机制。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完善划定标准,明确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确立国家公园主体地位,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和退出规则,实施分级管理和差别化管控,强化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压实管理责任。创新建设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发挥政府主体作用,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地立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行动。
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补短板方面,要以调节水资源时空分布为核心,建设一批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重大项目,构建现代化国家水网,全面提升水资源供给和水生态保护能力;在强监管方面,要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合理确定河湖生态水量和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抓紧将可利用水量逐级分解到不同行政区域,严控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严格水资源供用耗排等各环节监管,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论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湿地用途管控。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做好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健全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综合分析生物物种的丰富程度、珍稀濒危程度、受威胁程度,及时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提高生物多样性的预警水平。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强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修复受损或退化的生态系统。实施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完善生物资源保存繁育体系,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完善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