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 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 。 一、特殊工程施工许可前审查: 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低风险工程免于审查:
7月28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 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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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低风险工程免于审查: 施工图全部上传图纸系统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单体建筑面积 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跨度小于12米、不超过3层 ,无地下室(为生产、消防需要建设的地下泵房、消防水池除外)且不属于气象部门依法需要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工业建筑工程;
不属于特殊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
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本地实际评估确定的其他低风险工程。
三、一般工程施工许可后审查:
在 房屋建筑工程底板(承台) 施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
城市桥梁工程和采用逆作法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 在结构施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桥梁工程除外 ) 自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征求意见稿中还指出:
《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