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如下 原文地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2/t20200227_244151.html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 1.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原文地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2/t20200227_244151.html
1.我们来看下已经出台实施的资质申报方面的公示制度
现将近期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6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公司的人员、业绩在上段中提到的网址都能查到。
二、我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的12个月内,组织核查组对申请资质企业全部业绩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对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发现申请资质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自我部作出资质撤销决定之日起3年内,被撤销资质企业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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