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50058-2014中 对工艺设备容积不大于95m3、压力不大于3.5mpa、流量不大于38L/s的生产装置,且为第二级释放源,按照生产的实践经验,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4.5m的范围内可划分为2区。 在这个条文中,对于流量不大于38L/s是如何理解,如果这台工艺设备是个汽化器,液体进入设备后气化排出,液体的流量小于38L/S,但是出口的气体的流量大于38L/S ,这个爆炸危险区域应该按照哪个范围划分?
在GB50058-2014中 对工艺设备容积不大于95m3、压力不大于3.5mpa、流量不大于38L/s的生产装置,且为第二级释放源,按照生产的实践经验,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4.5m的范围内可划分为2区。
在这个条文中,对于流量不大于38L/s是如何理解,如果这台工艺设备是个汽化器,液体进入设备后气化排出,液体的流量小于38L/S,但是出口的气体的流量大于38L/S ,这个爆炸危险区域应该按照哪个范围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