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相关法律咨询——末本法务
cof1566380012309
2019年08月26日 16:15:39
来自于热门地产
只看楼主

一、 可撤销合同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一、 可撤销合同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的主要有:(1)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除了纯获利益的合同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三种合同的效力是不同的: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在撤销之后则自始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不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追认则不发生效力,追认后则合同自始有效。

法律咨询14756681585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