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拉了一条10kV专线,现在另一家公司想用我们的专线,要注意哪些事情
cof1565342924174
2019年08月09日 17:40:11
只看楼主

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大佬,1、公司已经同意使用,他们装变压器要不要去供电局申请增容或备案,专线产权是属于公司的,备案是以我们公司名义还是给对方开什么证明让他们自己去弄?2、同意他们使用后,哪些因素会影响我们用电可靠性,提前预防,也好做协议。3、我们架设专线的费用要怎么分摊,损耗如何确定分摊;没有考虑的地方望各位老师指点

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大佬,1、公司已经同意使用,他们装变压器要不要去供电局申请增容或备案,专线产权是属于公司的,备案是以我们公司名义还是给对方开什么证明让他们自己去弄?2、同意他们使用后,哪些因素会影响我们用电可靠性,提前预防,也好做协议。3、我们架设专线的费用要怎么分摊,损耗如何确定分摊;没有考虑的地方望各位老师指点

huashi1993
2019年08月09日 22:21:50
2楼

比较麻烦。损耗计算会最终弄争议出来。如果越级跳闸的话会相互影响。还不如让他自己申请一条线路。

cof1564110189895:是啊,我也觉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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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杭
2019年08月10日 14:45:32
3楼

没有很明白你的意思,简单回复你几个注意事项,1.委托另外单位去供电公司去申请增容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提交你公司的相关资料,比如土地证、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供电公司收到申请后批复供电方案、可以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招标事宜。2费用均摊的问题,存在有几个问题(1)基本电费  国网公司kVA/30,这个问题解决 (2) 损耗的问题(3)如果单独增容一台变压器给另外一个单位使用,如果小变压器还好,变压器容量大的话,出现故障后,高压柜保护跳闸,会影响你的正常使用(正常的管理是可以避免跳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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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平浪静02
2019年08月11日 09:53:40
4楼

按照《全国供电营销规则》用户是不可以擅自向另一个用户供出电源的,擅自向另一个用户供出电源,属于“转供”,用电违约行为。

可以三方进行协商,在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当然,因为增加容量所产生的线路改造,设备变动,保护整定等等费用还是需要有线路产权所有企业承担的。因为馈电点增加,线路增加,必定会增加线路故障机率,当然也影响到你们单位的供电可靠性。另外,供电企业需要对其他用户限电,而他们不能履行协议,则也会影响到你们单位的供电。

按照“供规”计量点是设在产权分界点上,那么这个计量点一般是在供电企业变电所。如果不改变专用线路现状,则供电企业只和你们单位发生贸易结算关系。你们再和其他企业发生贸易结算关系。关于其他用户的计量点,损耗的分摊,功率因数考核,调电费和率调电费的收取,前期线路投入费用的分摊,可以协商解决。

还需要承担收缴电费的风险。

建议:如果供出容量不是太大,可以在供电企业同意的情况下,采用低压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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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1561813544826
2019年08月13日 14:23:58
5楼
过来潜水的,1738112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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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cs1980
2019年08月14日 10:06:13
6楼

这里头怎么还有骂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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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p50032368
2019年08月20日 20:43:17
7楼

比较麻烦。如果是高计的话损耗计算会最终弄争议出来。如果越级跳闸的话会相互影响。还不如让他自己申请一条线路,可以跟另一家公司要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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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铜
2019年08月21日 07:36:12
8楼

如果越级跳闸的话会相互影响。还不如让他自己申请一条线路,可以跟另一家公司要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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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nuo171717
2019年08月27日 07:56:24
9楼
按照对方功率给对方单独做一个控制回路,带上计量表里那样就很清楚对方使用多少电!需要注意是有电力公司处罚风险,但是可以按照你们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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