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基桩低应变法已成为桩基完整性检测最常用的手段之一。随着《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实施,低应变检测基桩的范围为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但在的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误区。今天岩联小编对这些误区与大家作较全面的分析与探讨。 1.关于桩身完整性类别与基桩合格与否的问题 现在许多业内人士,在无基桩承载力保证资料的前提下,觉得低应变法检测出的“I类桩为优良桩,I类桩为合格桩”。根据《规范》规定,低应变检测基桩的结果仅为桩身完整性情况,是包含单桩承载力信息的。低应变法检测判定为I类的桩完全可能是承载力不合格的基桩。所以,低应变法检测判定为I类、I类的基桩,只有在通过其它检测方法判断其承载力合格与否的前提下,才能判定该桩是否合格。
现在,基桩低应变法已成为桩基完整性检测最常用的手段之一。随着《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实施,低应变检测基桩的范围为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但在的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误区。今天岩联小编对这些误区与大家作较全面的分析与探讨。
1.关于桩身完整性类别与基桩合格与否的问题
现在许多业内人士,在无基桩承载力保证资料的前提下,觉得低应变法检测出的“I类桩为优良桩,I类桩为合格桩”。根据《规范》规定,低应变检测基桩的结果仅为桩身完整性情况,是包含单桩承载力信息的。低应变法检测判定为I类的桩完全可能是承载力不合格的基桩。所以,低应变法检测判定为I类、I类的基桩,只有在通过其它检测方法判断其承载力合格与否的前提下,才能判定该桩是否合格。
2.关于校核桩长的问题
有相当一部分检测人员认为,根据相同强度等级的应力波波速值,用低应变法可以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桩长是否准确。这是低应变法检测工作中的一大误区,因为应力波波速,除与桩身长度与混凝土强度有关外,还与混凝土的骨料品种、粒径级配、密度、水灰比、成桩工艺等因素有关,波速与桩长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不能用低应变法来校核被测桩的桩长。遇到有校核桩长的要求时,可以采用其它方法,像超声波透析法等。
3.关于推定桩身混凝土强度的问题
在无充分试验数据支持的情况下,提出了混凝土强度与波速的关系。其实,通过实际应用表明,该文提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桩身混凝土强度与波速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4.关于桩底反射波的问题
一直以来,许多检测人员认为用基桩低应变法来做桩基完整性检测应有一个与入射波同向的桩底反射波,否则,该检测信号无效。这是低应变法检测中的又一大误区。实际上,当桩端部分桩身阻抗与持力层阻抗相匹配时,实测信号中无桩底反射波信号是正常的,不能因该信号无桩底反射波,而判定该检测信号无效。相反,对于嵌岩柱而言,如果出现了与入射波同向的单一反射波时,说明该检测方法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其它检测方法来验证桩端嵌岩情况。
5.关于激振方式的问题
目前,用基桩低应变检测设备的激励装置有多种多样,如力锤、力棒、钢球等。总之,无论采用何种激励方式,其目的都是获取一个个所需频率、脉宽的冲击入射波。其检测时敲击三脚架顶部然后通过下部的三个支撑杆,将敲击力传入桩顶,产生入射波。这种激励方式极容易产生三个相位不同的入射波,这时传感器拾到的信号是三个不同入射波传播过程的叠加,所以将无法据此实测信号判定桩身完整性。
6.关于检测条件的问题
按规范来说,低应变法检测基桩时,桩顶面应平整、密实,且是自由的。但有少数检测人员忽视了测试时桩顶应是自由的这一条件。有些检测单位在地面建筑已施工至4层时,利用承台梁下方外露的局部桩头进行了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这是基桩低应变检测的一个大误区。基桩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的原理是将基桩简 化为一个一维杆件,进而建立偏微分方程,而求解此偏微分方程的边界条件是桩顶端是自由的,离开了这一边界条件,现行低应变法所用波动理论分析方法是完全不成立的。建筑物已施工至地面4层相当于桩顶端是非自由的,此时基桩已不是一个独立的杆件,故不能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了。
最后大家记住了,基桩低应变检测法只能判定桩身完整性和缺陷,不能提供基桩承载力,不能校检桩长,同时也不能确定桩身混凝土强度值。好了,以上就是岩联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桩基完整性检测误区分析,希望大家引起重视,慎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