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砌筑工程施工,规范里是这样说的!!!
一、针对 有代表性部位砌体的砌筑方法 ,有如下规定: 规范【GB50203-2002第5.1.11条】规定:竖向和横向缝砂浆饱满,勾缝均匀,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防止抹灰层开裂、渗漏。 规范【GB50203-2002第5.2.4条】规定: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大于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保证墙面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抹灰层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