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常见安全隐患
氨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爆炸极限为 15%~30.2%(体积比),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59,属于极易燃类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生产、使用氨气的车间及贮氨场所应设置氨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等防护器具。液氨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以确保液氨储罐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本文根据 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H 3012—2011《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 )》等标准,列举一些常见液氨生产和储存的安全隐患,供广大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