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转角构造新探
0 引言 《营造法式》(后文称《营造法式》或《法式》)中涉及转角制度的记述较为晦涩,与结角相关的尺寸信息又颇杂多,该节点既需确保不同空间分位的诸多构件彼此有序搭接,又要促使朵当、椽长和间广等空间取值相互联动,势必存在着严格、系统的取值规律。因此,有必要借助图解方法彻查文本所录诸项数据的确切所指。 本文因而关注两个问题:一,应当如何理解《法式》关于角部构件的记述方式?(通过验算厘清——应如何理解角内构件的长度才能确保其可被安勘?这些数字是基于何等原则被确定的?)二,《法式》中与角部相关的示例数值和构造原则是如何导向特定转角做法的?(这同样着落在两个关键数据的推算上——下昂(含角昂)挑斡平槫后所成三角空间的角度取值范围;举、折屋架后下两步椽的勾股比例。角内构件的安装应在这两者的交集内完成。)
框架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
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过小, 水平位移过大, 将影响正常使用; 侧向刚度过大, 水平位移过小, 虽满足使用要求, 但不满足经济性要求。 因此,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合适, 一般以使结构满足层间位移限值为宜。我国《高层规程》 规定, 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Δ u/h宜小于其限值[Δ u/h], 即: [Δ u/h]表示层间位移角限值, 对框架结构取1/550; h为层高。由于变形验算属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 所以计算Δ u时, 各作用分项系数均应采用1.0,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截面刚度可采用弹性刚度。 另外, 楼层层间最大位移Δ u以楼层最大的水平位移差计算, 不扣除整体弯曲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