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按照技术措施,平常是6次,事故通风是12次,那我们平常是按照12次选择风机应该没有问题吧。
如题,按照技术措施,平常是6次,事故通风是12次,那我们平常是按照12次选择风机应该没有问题吧。
32楼
谢谢大家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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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张光仁__水暖 发表于 2014-3-2 16:37 楼主理解错误,这里的事故排风是,给排水专业设置的气体灭火后,排掉房间里面的气体,人才能进去,跟大红本 …你好 你所说的 高低压配电房你取的换气次数太小了那应该取多少啊 怎么算啊 麻烦了 新手求教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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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新人路过学习,事故通风和事故后排风是两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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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路过学习了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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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路过,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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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让我来结束这争议,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6.0.4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条文解释:6.0.4 灭火后,防护区应及时进行通风换气,换气次数可根据防护区性质考虑。通信机房、计算机机房可按每小时5次。 条文可查最低5次,钱多尽量往上加 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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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通风应该是考虑2方面。1个是平时散热的,这就要具体设备的数量及损耗等计算了。2是火灾后排出气体灭火,5次。我们做变电站的,一般考虑2个的大值选择风机。但因为设备较多,没做下排,只是做下进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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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我也觉得这和暖通规范上的事故通风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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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胡乱解读,哪本规范规定要按事故通风设计了?事故通风是紧迫的,但是事故后排排风就没这个问题,如果不忙的话几小时排空再进去都没有问题,所以设计时尽可能的根据排风系统合用情况设计,不要过大的增加管道和风机,影响工程成本和建筑有效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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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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