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一下新规实施后,建筑内的配电房还要做气体灭火保护吗?
个性的人字拖
2023年03月10日 08:45:17
只看楼主

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附设在高层建筑的配电房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保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8.3.9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附设在高层建筑的配电房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保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8.3.9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 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 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2的音像制品库房;
    7 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 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条文说明:
8.3.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气体灭火系统主要包括高低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三氟甲烷、氮气、IG541、IG55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剂不导电、一般不造成二次污染,是扑救电子设备、精密仪器设备、贵重仪器和档案图书等纸质、绢质或磁介质材料信息载体的良好灭火剂。气体灭火系统在密闭的空间里有良好的灭火效果,但系统投资较高,故本规范只要求在一些重要的机房、贵重设备室、珍藏室、档案库内设置。
    (2) 特殊重要设备,主要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发生火灾后将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如化工厂中的中央控制室和单台容量3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电子设备间、控制室、计算机房及继电器室等。 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也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
       以上强制性规定将随着《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的实施同时废止,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全文并无所谓“特殊重要设备室”一说,那么问题来了,以后设在建筑的配电房还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保护吗?
个人观点,应根据本建筑的整体规模、使用性质等确定,若所在的建筑 按照新规范要求若建筑整体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那么附设在该建筑的配电房就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8.1.9 除建筑内的游泳池、浴池、溜冰场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民用建筑、场所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举例:此类   建筑整体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则附设在建筑内的配电房也需要设置)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   (此类建筑规范仅要求列明的部位需要设置,未要求配电房设置)
  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 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座位数大于5000个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5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展览建筑、商店建筑、餐饮建筑和旅馆建筑;
  6 中型和大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7 除本条上述规定外,设置具有送回风道(管)系统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
  8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9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多层建筑的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第一层至第三层且楼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0 位于地下或半地下且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剧场或礼堂的观众厅;
  11 建筑面积大于1000㎡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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