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对造纸车间消防理解准确吗
mpsyxw
mpsyxw Lv.2
2011年10月31日 13:53:02
只看楼主

在最近的造纸厂消防设计审查中多次出现了一个问题:关于造纸厂仓库与造纸车间按照现有国家规范是不是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问题。 A公司生产的产品为照相纸。以新建后加工车间为例,该车间两层,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车间占地面积1900.8㎡,建筑面积为3801.6㎡,生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我们设计了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以及室外消火栓系统且满足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图意见要求车间内加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在最近的造纸厂消防设计审查中多次出现了一个问题:关于造纸厂仓库与造纸车间按照现有国家规范是不是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问题。
A公司生产的产品为照相纸。以新建后加工车间为例,该车间两层,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车间占地面积1900.8㎡,建筑面积为3801.6㎡,生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我们设计了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以及室外消火栓系统且满足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图意见要求车间内加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审查意见原文如下: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3.1条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3.0.2及4.1.1条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未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2)建筑物是否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划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有相联关系。该车间占地面积大于1500㎡,总面积大于3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5.1条),造纸与棉毛麻及化纤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等均属火灾危险等级Ⅱ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3.0.2条),所以该车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关于仓库的消防问题,审图公司同样以“纸与棉毛麻及化纤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等均属火灾危险等级Ⅱ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3.0.2条),要求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5.1条)。
我对厂房及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以下理解:
1、关于造纸车间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3.1条关于厂房防火分区的相关规定,后加工车间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小于2000㎡,小于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故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关于仓库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3.2条关于仓库防火分区的相关规定,储物类别为丙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的单层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分别为6000㎡和1500㎡ ,占地面积小于6000㎡,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1500㎡的单层仓库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占地面积小于12000㎡,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3000㎡的单层独立成品仓库也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请问各位,审图公司对造纸车间及仓库的消防理解是否准确?防火分区不超国家规范规定面积的造纸车间和仓库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以后的造纸厂消防设计中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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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_email
2011年10月31日 14:14:21
2楼
楼主理解有误!!!
喷淋的设置与否是查《建规》8.5.1,而不是查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建筑物是否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划分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你们那消防审查真够耐心的,居然还会给出这么详细的阐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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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syxw
2011年10月31日 15:55:35
3楼
也就是说你同意审图意见了,但是建规8.5.1根本没规定造纸厂房与仓库是否需要做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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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_email
2011年10月31日 16:16:04
4楼

建规8.5.1条文解释:本规范很难对所有建筑类型及其内部的各类场所一一给出具体规定……只是作一些原则性的基本规定。实际设计时,应……。
实际设计应当根据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理解规范,而不是咬文嚼字。
对于造纸厂,消防审查的意见阐述得很明确“……造纸与棉毛麻及化纤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等均属火灾危险等级Ⅱ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3.0.2条),所以该车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关于仓库的消防问题,审图公司同样以“纸与棉毛麻及化纤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等均属火灾危险等级Ⅱ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3.0.2条),要求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5.1条)。”

遇到这样的消防审查应该感到很幸运,有理有据的给出解释,有异议的话可以有针对的提出来
多数情况只会给出你违反某某某条,责令修改

[ 本帖最后由 zt_email 于 2011-10-31 16: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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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syxw
2011年10月31日 17:14:39
5楼
那你到底有没有做过造纸厂的消防设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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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syxw
2011年10月31日 17:24:06
6楼
楼上的有没有做过造纸厂的消防,了不了解造纸行业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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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ren_76
2011年11月01日 10:40:48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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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
2011年11月03日 13:24:07
8楼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审图的人员结论是错误的,他没有认真阅读与理解规范。造纸车间(包括上浆系统+造纸湿布+造纸干部+完成工段)执行建规GB50016-2006的3.3.1条规定表3.3.1中中丙类多层厂房的防火分区要求(就是4000平米),同时根据表3.3.1的附注3允许造纸建筑防火分区再增加1.5倍,也就是防火分区达到1万平米,超过此限制需要设置喷淋等设备。针对大型造纸车间,根据附注3的要求,在造纸机烘缸罩内增加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打包)增加有效灭火设备(喷淋或消防水炮)情况下,允许防火分区按照工艺需要设定。但对于传统的干式造纸车间仍按照3.3.1条规定的4000平米执行。因此你设置消火栓与灭火器是可以的。造纸仓库执行表3.3.2中丙类第2项物品类单层防火分区要求,即防火分区1500平米,同时根据附注4允许独立成品库放大一倍,也就是防火分区3000平米,总占地面积12000平米以下可以不做喷淋。我们是轻工行业设计院,中国90%以上的大型制浆造纸企业都是我们集团的7个设计院负责设计的,建规GB50016-2006的造纸行业防火分区修订就是根据我们的设计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我们在设计中都是按照上述条件设计的,也没有任何问题,当然如果是丙类高层厂房还是要根据情况做自动喷淋或水炮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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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点点
2011年11月04日 13:00:51
9楼
8楼对规范研究的很透啊,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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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_shao_ying
2011年11月04日 13:18:46
10楼
8楼对规范研究的很透啊,学习了。没做过造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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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记住我
2011年11月04日 17:23:17
11楼
说实话,没看明白。防火分区多大和做不做喷淋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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