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框架结构抗震措施的规范变迁
wux7788_38363
2022年09月27日 15:33:35
只看楼主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的前言中指出:“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 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   ,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这意味着对于既有建筑来说,原建造时的标准就变得非常重要,其往往成为鉴定的底线要求。因此对于鉴定人员来说,了解各个版本规范对于各种结构体系的要求及其历史变迁就变得非常必要。本文对内框架结构各版本抗规中的相关抗震措施进行梳理。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的前言中指出:“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 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   ,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这意味着对于既有建筑来说,原建造时的标准就变得非常重要,其往往成为鉴定的底线要求。因此对于鉴定人员来说,了解各个版本规范对于各种结构体系的要求及其历史变迁就变得非常必要。本文对内框架结构各版本抗规中的相关抗震措施进行梳理。

一、规范规定

1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11-74

24 条:多层钢筋混凝土内框架房屋层高不宜过高,其结构布置宜遵守表 6 的规定。墙体的砂浆标号不应低于 25 号。

2、《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

第44条:多层内框架房屋的高度及结构布置,宜遵守表7的规定。

第45条:多层内框架房屋每层均应设置圈梁,外墙四角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应与圈梁联结。

第46条:多层内框架房屋的高度超过表7规定时,可按本规范30条的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第48条:多层内框架房屋的纵向窗间墙不得小于150厘米,梁在外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少于37厘米,并应与每层圈梁联结。

第30条:多层砖房的高度超过本规范29条表4规定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加强。当高度超过表4规定3米左右时,每隔8米左右在内外墙交接处及外墙转角处宜设构造柱;当高度超过表4规定6米左右时,每隔4米左右在内外墙交接处(或外墙垛处)及外墙转角处宜设置构造柱。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必须先砌墙后浇柱,其截面不应小于50厘米;当设计烈度为8度或9度时,长度大于5.1米的后砌非承重隔墙的墙顶应与楼板或梁拉结。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第7.1.2条 多层内框架砖房的总高度和层数,不宜超过表7.1.2的规定。

第7.1.3条 多层内框架砖房的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7.1.3的要求。

第7.1.5条 多层内框架砖房的砌体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第六章的有关要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的划分,均可按框架结构采用,抗震墙可按三级采用。

第7.3.1条 多层内框架砖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一、外墙四角和楼、电梯间四角;二、6度不低于五层时,7度不低于四层时,8度不低于三层时和9度时,抗震墙两端和无组合柱的外纵、横墙对应于中间柱列轴线的部位。

第7.3.2条 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240mmx240mm,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A1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构造柱应与每层圈梁连接。

第7.3.3条 多层内框架砖房的屋盖应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板。

第7.3.4条 多层内框架砖房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楼层,均应设圈梁;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可不另设圈梁,但楼板应与相应的构造柱用钢筋可靠连接。

第7.3.5条:多层内框架砖房的纵向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1.5m;外墙上梁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300mm;梁应与圈梁连接。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第7.1.2条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 7.1.2 的规定。

第7.1.3条 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 3.6m;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底部和内框架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4.5m。

第7.1.5条 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不应超过表 7.1.5 的要求:

第7.1.6条 多层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纵向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1.5m。

第7.1.9条 多层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房屋宜采用矩形平面,且立面宜规则;楼梯间横墙宜贯通房屋全宽。

     2  7度时横墙间距大于18m或8度时横墙间距大于15m,外纵墙的窗间墙宜设置组合柱。

     3  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抗震墙应设置条形基础筏式基础或桩基。

第7.1.10条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和多层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此时,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框架和抗震墙的抗震等级,6、7、8度可分别按三、二、一级采用;多排柱内框架的抗震等级,6、7、 8度可分别按四、三、二级采用。

第7.6.1条 多层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列部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1)外墙四角和楼、电梯间四角;楼梯休息平台梁的支承部位;

        2)抗震墙两端及未设置组合柱的外纵墙、外横墙上对应于中间柱列轴线的部位。

     2 构造柱的截面不宜小于240mm× 240mm。 

     3 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A1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4 构造柱应与每层圈梁连接或与现浇楼板可靠拉结。

第7.6.2条 多层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楼、屋盖应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应允许不设圈梁,但楼板沿墙体周边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第7.6.3条 多排柱内框架梁在外纵墙、外横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 300mm 且梁端应与圈梁或组合柱、构造柱连接。


二、 各版本 规范规定 比较

    上述对各版本规范的罗列相对比较繁琐,为了比较直观的比较各版本中主要抗震措施的变化,将主要抗震措施的内容比较列入下列各表中。

1、单排柱到顶

2、多排柱到顶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