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 应按其 底板 面的 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
【2005规范】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例如国家大剧院的蛋壳型外壳,我们无法准确说其到底是算墙还是算屋顶。因此本规范中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1/2面积;2—不计算建筑面积
【例2】
某建筑标准层剖面如图,建筑物宽10m,计算其建筑面积。
S=11×10(总面积)
-0.4*10(不计算面积)
-(0.3*10)/2(一半建筑面积)=104.5m2
来源:欣欣向荣学造价
知识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