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暂行)
铁路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暂行)2010-04-2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简称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铁路运输组织工作,提高铁路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恶劣天气对铁路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501号)、《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道部关于实施铁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铁道部铁办[2005]115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 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主,安全第一。加强预案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