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市城乡建委1月7日披露了《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简称《方案》)。未来6年,我市将以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 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方案》要求,新建公共建筑自2013年起率先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新建公共建筑,自2015年起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到2020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成一批绿色低碳生态城区。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间,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自2013年起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实现可再生
海南建筑也要节能减排 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日前,海南省绿色建筑推进会在海口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王建清处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陈孝京副厅长等有关领导及全省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等有关单位3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王建清处长宣读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海南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并强调发展绿色建筑要从全局考虑,因地制宜选择绿色建筑技术,综合考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陈孝京副厅长在会上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发展绿色建筑,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发展战略。 陈孝京副厅长要求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提高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