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规划师考试实务复习 (转贴)
第一部分:规划管理实例评析实例一:2001年12月2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个体工商户林某不服规划局及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作出的判决,驳回上诉。至此,这起行政诉讼案以规划局和环保局的胜诉而告终。上诉人林某在办理未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00年6月将将其经营的精研塑料厂从该市某某镇北海路迁至该镇新工业区,增设了八台切割机,新建了挤塑车间,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设施后擅自将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规划局和环保局联合执法,经过调查、取证和组织听证后,于6月28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某某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上诉人作出责令停止生产、补办手续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林某不服,于2001年7月10日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处罚决定,林某认为自己是个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建设单位,另外,工厂搬迁经营场所,增加小型设备不属于要经建设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故不属于建设项目。实例一评析、1、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划区范围内任何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都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
注册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复习要点
注册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复习要点 第一章 城市与城市发展 一、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一)城市形成的动因75 城市与人类文明史 城市与人类劳动大分工 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农业和牧业/原始社会/固定居民点 第一次人类劳动大分工:商业和手工业/奴隶社会/城市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 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 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引力 城市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二)城市发展的规律1、城市发展与基本经济部类:城市经济基础理论 基本经济部类和从属经济部类:循环积累过程和乘数效应2、城市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城市进化理论 “绝对集中”时期(工业化初始期) “相对集中”时期(工业化成熟期) “澜对分散”时期(后工业化初始期) “绝对分数”时期(后工业化成熟期)3、城市发展与区域
注册规划师《城市规划实务》考试复习要点
注册规划师《城市规划实务》考试复习要点一、《城市规划实务》(以下简称《实务》)在实施注册城市度中的重要性及其特点l、《实务》的含义: 城市规划实务主要是指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规划及设计方案 的审核、规划文件的拟定、管理案件的处理、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实际业务工作,是注册城市规划师在不同工作岗位承担并应该掌握的业务工作。2、《实务》在实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中的重要性。 (1) 考核规划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包括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理解和掌握法规、政策能力,对规划问 题的分析与综合能力,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评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为等。 (2)提高城市规划师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 (3)是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师综合素质,从而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3、《实务》一书的特点: (1)以结论性条文为主,条条多,论述性较少。 要学习掌握《实务》的内容,必须在学习、理解《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相关知 识》的基础上,否则难予理解掌握。
注册规划师考试实务复习第二讲:新增法规
这里不是把法规所有内容发上来,只是对一些考点要涉及的内容发上来,也好让大家在复习时有个侧重: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