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C1997]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 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10月8日术 语 2.0.1 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
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
DB11T 794-2011 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emergency evacuation function design of public park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绿地选址、分类、服务半径、有效避难面积、总体设计、园路与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以及应急避难设施配置与设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绿地设计。168检测技术网整理......3 基本设计原则3.1 因地制宜、系统整合充分考虑公园绿地的自然条件、建设状况、周边环境,确定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绿地,并与其他类别应急避难场所共同构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3.2 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平时和灾时的使用需求,注重平灾功能的平衡与转换,在平时为使用者提供舒适宜人、景观优美的休闲环境,在灾时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为准则,尽可能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3.3 注重实效、节约持续公园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