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关于容积率的特性有哪些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
关于容积率指标的计算问题
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地上总建筑面积/总净用地面积,笔者认为这个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已经有点跟不上发展的节奏了。容积率的含义主要是体现一块地的开发强度和利用强度,随着技术和工艺的提高,以及土地的利用更加合理化,地下空间的利用和建设也在逐渐的加强,地下空间的利用和管制也应该纳入城乡规划的范围中,虽然目前各地也有相关的关于地下空间的规定,但是制约过于粗放,执行单位不够严格,给地下空间的利用和规范带来了后果的不可知性。因此将地下建筑面积也纳入容积率的计算,一方面能更准确的反应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强度,另一方面也约束了地下空间的无序利用。地下空间的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是要着眼长久。